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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展2016年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产品监督检查的工作

作者: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5日 收藏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农办机〔2013〕36号)、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对《2016年广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产品监督检查计划建议》的复函”(粤农机﹝2016﹞24号)要求,今年将对8家农机生产企业共16个产品型号进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产品监督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依据

  监督检查依据《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33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农办机〔2013〕36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企业名称、地址及产品一致性(产品结构参数变化应符合《关于印发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受理和信息变更有关规定的通知》(农机鉴〔2015〕63号)要求;

  (二)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被督查农机生产企业要积极配合检查组人员做好督查工作,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督检查时间为7月至9月。具体督查时间,将由各组组长提前与被督查农机生产企业联系确定。

  附件:2016年广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产品监督检查安排表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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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gd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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