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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恢复岳阳碧华粮食机械有限公司和青州市世昌机械有限公司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作者: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0日 收藏

  闽农机函〔2016〕50号

  各市、县(区)农机管理局(站、中心),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2015年12月31日,我处印发《关于暂停岳阳碧华粮食机械有限公司和青州市世昌机械有限公司所有产品补贴资格的通知》(闽农机函[2015]141号),在全省范围内,暂停了岳阳碧华粮食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华公司)和青州市世昌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昌公司)所有产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要求有销售上述两家企业相关补贴产品的县级农机部门对其销售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在收集汇总17个县级农机部门抽查核实报告后,我处正式约谈碧华公司和世昌公司。两家企业态度较为诚恳,承认未及时主动报告部分产品存在补贴比例偏高的问题,在暂停补贴期间,积极配合我处开展调查和整改,按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再发生此类违规行为。结合相关县(区)农机部门报告,尚未发现碧华公司和世昌公司存在其他违规问题。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监测和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5〕44号)及省农业厅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2016年32号)有关精神,经处务会议研究,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本省范围内恢复碧华公司和世昌公司所有产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二、在暂停补贴期间,碧华公司和世昌公司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还是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产品,一律不得享受补贴。

  三、对暂停之前,碧华公司和世昌公司已经录入2015年系统的产品(含系统自动作废),按暂停前的补贴额给予补贴。

  各生产企业要以此为鉴,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参与补贴政策的主体责任和义务,积极维护良好的农机购置补贴市场环境。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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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fj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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