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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转发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信息登记的通知

作者: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09月30日 收藏

  粤农办〔2016〕452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农业局:

  为严厉打击违规发牌、假牌套牌等现象,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开发了“全国变型拖拉机信息管理系统”,农业部农机化司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信息登记的通知》(农机安〔2016〕25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部署落实。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及农机监理机构要深刻认识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从近期山东等地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吸取教训,高度重视“变拖”信息录入工作,摸清本地区变型拖拉机实际情况,为变型拖拉机牌证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逐级抓好信息录入工作。信息登记录入期间,各地要严格规范核发拖拉机牌证,严禁超标准、超范围、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

  二、全面清理,确保质量。

  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全国变型拖拉机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要求,全面清理变型拖拉机牌证档案,严格执行“县级逐条录入并审核、市级逐条复核、省级批量审定”的工作原则,确保信息录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信息登记帐号信息统一发送至各市农业局农机化办邮箱,系统操作录入手册请见附件3,手册电子版可在省农机化信息网下载)。各地级市农机监理机构请于10月23日前完成市级审核和信息提交工作,确保省级于10月底前完成批量审定和信息提交工作,并另表上报各地变型拖拉机数量及动力统计表(见附件2)。

  三、强化督查,加强协调。

  各市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此次变拖信息录入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地同时要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协调配合,为全面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整治行动打好基础。

  附件:1.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信息登记的通知 2.各地变型拖拉机数量及动力统计表 3.变型拖拉机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手册

  (此页无正文)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6年9月27日

  (联系人:罗宇玉,联系电话:020-37288709;阮坚,联系电话:020-37388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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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gd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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