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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机局关于青州市世昌机械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有关违规处理的通知

作者:山西省农机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2日 收藏

  晋农机装便字(2016)82号

  各市、县农机局(中心)、有关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22号)中“对存在具体违规线索或在其他省发生违规问题的产销企业,可先暂停其补贴资格”的规定,我们及时暂停了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系统中通报的相关生产企业部分或全部产品在我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并发放了告知书,要求其自查并做出承诺,同时,对已在我省销售的相关产品,发文要求有关市农机局进行核查。在企业承诺和市农机局对相关违规行为产品核查无误的基础上,经研究,省局恢复了新乡市和协饲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有产品、潍坊华夏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华夏1354拖拉机、新乡市北方散热器有限公司所有产品、青州市奥森植保机械有限公司3WP-600L型、3WSH-500G型、3WSH-700G型喷杆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近期,在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系统中又通报了青州市世昌机械有限公司、郑州三中收获实业有限公司、南阳奥科耒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违规行为,经查询,三家企业生产的补贴产品均在我省无销售。省局及时发文,告知了相关生产企业暂停事宜,并要求其自查并做出承诺。三家企业均上报了承诺书,承诺严格执行部省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综合考虑企业承诺情况,根据省局11月24日局务会议精神,决定从即日起,恢复青州市世昌机械有限公司3WPZ-500型喷杆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郑州三中收获实业有限公司4YZ-4F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含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南阳奥科耒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各市、县(市、区)农机部门要做好相关生产企业相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恢复的衔接工作,将其恢复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列入重点监管对象,防止相关产品违规享受补贴。同时,加大对本地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努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请相关生产企业要严格遵守补贴政策实施的有关规定,强化诚信建设,切实履行参与补贴政策实施的主体责任和义务。

  山西省农机局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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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sxnj.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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