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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第一批部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作者:农机试验鉴定总站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5日 收藏

农机鉴〔2017〕1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及部分具有部级能力的农机鉴定机构鉴定,约翰迪尔(宁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157家企业生产的512种产品(见附件1)通过部级推广鉴定,核发推广鉴定证书。

  经审核,同意益阳民福农机装备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生产的46种产品(见附件2)更换推广鉴定证书,对敦化市民主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6种产品(见附件3)撤销推广鉴定证书,对四川哈瑞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3种产品(见附件4)恢复推广鉴定证书。

  附件:1.农业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7年第一批)

  2.农业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换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7年第一批)

  3.农业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撤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7年第一批)

  4.农业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恢复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7年第一批)

  附件点此下载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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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amic.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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