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小程序

内蒙古将开展进口畜牧业机械补贴试点工作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0日 收藏

  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发布了《关于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资料图

  《通知》显示,内蒙古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一次性下达各盟市,并要求各地做好资金使用管控,结合春耕春播、“三夏”抢收、秋收整地三个重要农时,以及接羔保育、打草储料等牧业生产忙季,科学统筹各农牧业生产阶段的资金使用。

  《通知》提出要着重抓好旗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6月底前,实现全区所有旗县信息公开专栏全覆盖。各盟市要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到期凡未建成信息公开专栏的旗县,由所在盟市将名单上报自治区,停止安排下年度补贴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为主动适应结构调整和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农机化发展的要求,充分挖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潜力,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惠及更多农牧民,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具品目及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在补贴比例具备调整空间基础上,适当降低资金补贴额度,缓解全区补贴资金需求紧张,**大限度满足规模化、社会化服务主导型农机装备需要。其中,补贴额度在2000元以下的机具,旗县农机主管部门可自主确定是否补贴。

  《通知》明确今年继续推进重点机械敞开补贴,主要涵盖6行以上免耕播种机、深松机、140马力以上拖拉机、4行以上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具有脱粒功能)、粮食烘干机、青饲料收获机、压捆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等。

  此外,还将开展进口畜牧业机械补贴试点工作。根据全区粮改饲种植业结构调整和草原畜牧业发展需要,提升草业高端机械装备,在自治区内牧民购机补贴政策基础上,从已安排的牧民购机补贴资金中切块使用部分资金,选择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开展进口畜牧业机械产品购置补贴政策试点工作。

分享到:
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nmagri.gov.cn/
  • 暂无评论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