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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部分畜牧业机械进口产品选型结果的公示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3日 收藏

  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部分畜牧业机械进口产品选型结果的公示

内农机鉴发[2017]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农牧业机械新产品及部分畜牧业机械进口产品选型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告2017年5号)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组织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部分畜牧业机械进口产品选型,13家企业生产的41个产品(见附件)通过选型,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16日)。在公示期内,凡对公示稿中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科技项目管理科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471-43143187

  传真:0471-4314387

  E-mail:nmg4314387@163.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部分畜牧业机械进口产品选型目录点击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7年8月2日


内蒙古关于2017年畜牧业机械产品选型鉴定结果的通报

  内农机鉴发[201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机械产品选型鉴定工作方案》(内农鉴机发[2016]22号)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组织实施了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机械产品选型鉴定,15家企业生产的23个产品(见附件)通过选型鉴定。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畜牧业机械选型产品目录点击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7年3月16日


内蒙古关于2017年畜牧业机械产品选型鉴定结果的公示  

内农机鉴发[2017]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机械产品选型鉴定工作方案》(内农机鉴发[2016]22号)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组织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畜牧业机械产品选型鉴定,15家企业生产的23个产品(见附件)通过选型鉴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5日)。在公示期内,凡对公示稿中的产品及生产企业资格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质量监督科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471-4312210

  传真:0471-4312210

  E-mail:glzzljdk@126.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畜牧业机械选型产品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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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nm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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