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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对2016年新组建的现代农机合作社采购的部分农机产品进行质量认定的通知

作者: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6日 收藏

  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各市(地)、县(市、区)农机局(总站):

  根据2017年工作部署,为加强对农机合作社采购农机产品的监督管理,结合我省农机合作社近几年农机具使用反馈情况,确定对2016年组建的现代农机合作社采购的农机装备进行质量抽查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和检查的内容

  (一)技术参数核实

  按照采购中标产品目录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核实企业所提供产品是否达到技术参数要求。

  (二)性能和质量状况

  调查产品实际作业性能,作业效率,作业质量,认定产品质量。

  (三)检查企业售后服务状况

  企业是否按要求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和现场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是否按三包规定进行,农忙季节能否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有效的处理,检查农机具按时供货情况。

  二、认定的产品范围

  (一)玉米籽粒收获机、翻转犁、播种机械、自走式植保机械。

  (二)除以上产品外,有质量投诉的产品和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需要进行质量认定的产品,均进行质量认定。

  三、方法和要求

  由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组织质量认定调查工作组,质量认定工作组到农机合作社,对要认定的农机产品每个型号抽取5台,不足5台按实际数量进行抽取。详细填写质量认定调查记录表,形成质量认定报告,报告要对被抽查的产品质量作出结论。于12月20日前上报省农委农机局。各有关市(地)、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协助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确保完成本辖区的质量认定。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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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hljnj.hlj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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