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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关于开展2017年度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作者: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2日 收藏

  冀农机管发〔2017〕3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牧)局:

  为确保我省2017年度农机报废更新试点工作的有效实施,加快老旧农机淘汰报废,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和农业绿色生态发展,根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农机发〔2015〕3号)和《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农机管发〔2017〕29号)精神,省局决定进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重点检查各市、县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动员部署、是否制定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完善操作办法、建立备案、公示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制度,并上报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审核。

  (二)政务公开情况。是否开展了有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向社会公布农机回收单位的地址、电话等信息;是否建立了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信息档案,公布了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对补贴受益人进行了公示。

  (三)资金使用情况。农机补贴资金是否优先用于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市县两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是否采取措施防止伪造报废证明、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各市是否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安排以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重点支持因素。

  (四)程序规范情况。对农机回收单位是否实行备案制。农机回收单位对按规定回收的旧机是否及时进行了拆解,是否按要求建立了档案。农机回收单位主管部门是否对回收拆解环节进行了监督,是否有录像资料证据、档案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五)意见建议情况。对部省农机报废更新政策有什么意见建议?对优化补贴程序、完善工作制度的有什么建议?存在的工作难点是什么?对报废更新补贴的意向、意愿是什么?

  二、督导检查时间、方式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督导检查自6月下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省农机局将会同相关单位成立督导组。每个市选择两个试点县,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汇报、走访、座谈会、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督导组将听取市、县两级工作汇报,按照督导内容逐项检查。

  三、具体要求

  (一)要加大工作力度。首先要扩大试点区域,所有市县都必须行动起来,确定2017年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目标,加快老旧农机的淘汰。其次要保障报废更新资金的优先地位,提高资金保障力度。第三要采取措施限制拥有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主参与农机项目。第四要禁止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享受农机政策性保险,确保农机作业安全。

  (二)要加强工作协调。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加大报废更新工作力度,搞好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相互衔接,优化补贴程序,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补贴资金结算和兑付效率。

  (三)要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强相关工作调研,摸清基层对于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真正需求和工作难点,积极探索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模式和机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为全面开展相关工作夯实基础。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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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he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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