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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暂停四家生产企业部分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作者:新疆农机局市场监管处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0日 收藏

  新农机办字〔2017〕1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各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

  近期,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及黑名单数据库陆续发布了福建、山西等省农机主管部门关于浙江程阳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农机购置补贴违规经营行为的处理通报,暂停了部分产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经核查,浙江程阳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立地农机有限公司、浙江勇力机械有限公司、云南盛天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相关违规产品大部分列入了我区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截止目前,系统显示暂无销售。

  为防止违规问题扩大化,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第十三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新农机办发〔2017〕7号)第三十八条有关联动处理的规定,经研究,我局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即日起,暂停浙江程阳机电工程有限公司3WPZ-200-6B、3WPZ-200-6C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浙江立地农机有限公司2ZS-430、2ZS-4B、2ZS-630型手扶步进式水稻插秧机、浙江勇力机械有限公司3PZ-200、3PZ-200A、3PZ3-300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云南盛天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6SF-3型水果分级机在我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2、要求上述四家企业全面自查在我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补贴比例过高等异常情况和其他违规行为,并于11月30日前向我局市场监管处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根据企业自查情况和调查核实情况,研究做出进一步处理决定。

  若企业未按时前来接受调查并提交书面报告,视为自行放弃上述产品在我区的补贴资格,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厂家及授权经销的相关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0991-4337995、4335957(传真)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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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xj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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