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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拖拉机和联合收获机安全生产问题

作者:中国农机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9日 收藏

  近年来,我国农机化发展突飞猛进,而农机安全生产问题的关注度也在持续升高。

  据国家统计数据,2015年我国农业机械总动力为111728.10万千瓦。2015年,全国累计报告在国家等级公路以外的农机事故1306起,死亡208人,受伤427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758.7万元。其中,全国接报拖拉机肇事导致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14起,占事故起数39.4%;联合收割机事故662起,占事故起数的50.7%。

  2016年,全国累计报告在国家等级公路以外的农机事故1004起,死亡133人,受伤318人,直接经济损失1211.41万元。其中,全国接报拖拉机肇事导致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410起,占事故起数的40.8%;联合收割机事故533起,占事故起数的53.1%。

  2017年1~6月,全国累计报告在国家等级公路以外的农机事故358起,死亡48人,受伤107人,直接经济损失471.34万元。与2016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9.15%、60%和39.7%。其中,拖拉机事故153起,占事故起数的42.7%;联合收割机事故187起,占事故起数的52.2%。

  从以上几组数据对比发现,近年来,我国农业机械事故起数逐年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持续稳定向好。

  农业进入机械化时代,安全事故一直是老生常谈,但国家对此一直都很重视。今年7月,农业部再一次深入推进“全国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三个阶段展开:7月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8月至9月进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9月至10月进行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

  在国家大力推动下,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有关要求,强化安全责任、排查整治隐患、严格监管执法,切实提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据报道,江苏、四川、重庆等多地均已公开1-10月份农机安全生产通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严防年终岁尾事故反弹和“翘尾”。

  在每年农机事故通报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这两大类机械占比**多,同时也是机械化使用率占比较高的两类农具。据统计,2015年我国农用大中型拖拉机数量为6072900台,小型拖拉机数量17030400台,联合收割机数量是1739000台。由于全国使用量基数较多,事故比其他机械事故多也可以理解,但是,在拖拉机数量比联合收获机数量高很多的情况下,联合收获机出现的事故起数占比却**高。

  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联合收割机才真正在我国进入实际生产和应用阶段,且用来收割小麦居多,但随着小麦、水稻、玉米收获机械化发展的推动,大豆、高粱、土豆、甜菜、棉花、甘蔗等农作物的收获机械也逐渐进入市场。联合收割机是农业机械中结构**为复杂、科技含量较高、制造工艺水平要求严格的产品,另外,使用操作难度相比来说也更大些。

  在联合收获机机收上岗前一定要经过生产厂家、经销商或相关部门的正规培训,如果对机械使用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要求不清楚,很容易出现生产安全事故。出现事故不仅仅只是购买者所需要承担的,其经销商甚至厂商都有一定的连带责任。

  在去年5月,安福农户刘某从某农机公司购买使用收割机,由于使用不得当出现事故,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没有取得操作证,使用方法错误,应承担此次事故额的主要责任。某农机公司出售产品时,未向刘某提供使用说明书,对此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故法院酌定某农机公司赔偿刘某20%的损失。

  法院这样判决,可以使农机公司完善自己生产、销售漏洞,规范农机市场。进一步来说,这也能够让农机公司、经销商对机械使用者更加负责,更加重视农机安全生产问题。

  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对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和谐平安,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农机化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从生产到流通,每一个环节都需规范化,一步步实现农机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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