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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合作组织助力农业社会化服务

作者:中国农业新闻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8日 收藏

  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构建“集约化、组织化、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支撑,是实现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专题调查组赴湖北省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五三农场),就农机合作组织助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和座谈交流,我们发现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当地政府和农机部门的扶持下,得到了健康发展,并在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农机合作组织助力农业社会化服务

  1、合作社发展情况

  湖北省荆门市五三顺达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0年4月,经过六年多的发展,业务范围已经从单纯的农机修理发展到农机作业服务、土地规模种植、农机产品销售及维修、汽车维修等。截至2016年底,合作社拥有社员225人,拥有各类农业机械285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25台、联合收割机200台,合作社场院占地面积13889平方米,流转经营土地7000亩,总资产达到3750万元。合作社与广西玉柴、安徽全柴、雷沃重工、一拖东方红、浙江新柴等公司签订售后服务协议,组建了一支拥有农机专业维修资质的服务队。在服务本社成员的同时,为周边农机手提供售后服务,年维修车辆2500台次,维修收入120万元。

  2、合作组织提供社会化服务的作用

  我们调研发现,五三顺达农机专业合作社依靠农机作业和农机维修完成了原始的资本积累,后期又靠多种经营实现了资金的快速增长;同时,鉴于农机作业利润较低、竞争激烈、季节性较强,该合作社又以农机为中心开展了农机销售、种植养殖等多种形式的经营来反哺农机经营,保证了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合作社的壮大有力地提升了当地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这主要体现在“五个促进”。

  农机社会化服务促进了农民增收。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通过第三产业的方式为第一产业服务,有效增加了机手的收入。农机合作组织为了更好地提供社会化服务,需要将经营向农机维修、销售等延伸,使社员获得分红收入。荆门市农机推广站站长乔风生认为:“通过提供联耕、联种、植保、收获等社会化农机作业服务,广大农民降低了生产的成本、降低了劳动强度,增加了种地收入。”

  农机社会化服务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可以促使土地、劳动力、资金、装备、技术、信息等要素的有效整合,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荆门市农机推广站站长乔风生表示:“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依靠合作社提供‘保姆式’‘订单式’服务,实现了大农机的统一作业和统一经营,有效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实现了集约发展。”

  农机社会化服务促进了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合作社提供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在不改变土地经营权基础上,实现联耕联种、联管联收的规模经营,促进了土地的规模化生产。同时,靠农机手个人单打独斗,提供农机社会化服务,很难有市场竞争力。这就倒逼农机手通过抱团取暖的方式,成立合作社,提升抵抗风险的能力,增强市场话语权。荆门市农机管理局副局长吴继洪表示:“农机作业是一种共享经济,是农机的‘社会共用’,是以**小的投资,取得**佳的社会效益,解决了小农户和大农机、大市场之间的矛盾。”

  农机社会化服务促进基层管理水平提升。由于基层农机管理机构出现“线断、网破、人散”的局面,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滞后于农机化发展的形势。农机合作社开展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有效弥补了基层农机管理的真空,承接和落实了农机化技术推广、农机维修、安全生产等服务性工作。荆门市农机推广站站长乔风生表示:“合作社成为基层农机化新产品、新技术的示范者。2016年,五三顺达农机专业合作社完成1.4万亩农业机械化全程服务试点项目;完成农机深松整地1.5万亩项目;开展新型农民职业培训及各类农机新技术培训5次;联合上海华晶农业科学研究院开展微冻种子种植实验取得成功;承担湖北省数字化农业运用项目,安装北斗导航终端设备95套。”

  农机社会化服务促进了社会稳定。农机社会化服务提供的“保姆式”“半保姆式”服务,让老人种地成为可能。土地成为农民的“养老田”,种地收入提高了老人的生活水平,有力补充了新农保制度。“老人农业”消化了农村的部分闲置劳动力,保障了农村的安全稳定。农机社会化服务还防止了因为青壮年劳动力不足,造成的土地撂荒,保证了粮食安全。

  3、关于合作社发展的几点思考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是从下而上、自发组织形成的,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活力,已成为农业生产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我们调研发现,农机社会化服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办理贷款抵押难、开展高效植保难、人员培训学习难的“三难”问题;又如:合作社之间交流少、合作社专项扶持政策少、合作社获得市场信息少、亟需的人才少的“四少”问题。为了解决合作社发展过程中“三难”“四少”问题,关键是要通过政策扶持、典型引路、创新机制等多种手段,积极培育扶持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具体要做好几下几方面工作:

  夯实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发展基石。土地管理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应合理规划合作社用地,将农机合作社建设用地纳入计划。加强路、桥、机耕道、场库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机社会化服务提供有利的外部发展条件。农机管理服务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面宽量大,每个镇区应至少设立1个岗位方能基本满足工作需要。要鼓励涉农金融机构适当放宽对专业合作社的贷款条件并简化贷款手续,打造符合农机合作社特点的信贷产品,满足其资金需求。

  加强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扶持。按照“覆盖全程、服务全面,机制灵活、运转高效,综合配套、保障有力”的发展思路,加强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设立合作社奖补资金,鼓励合作社提档升级,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积极培育示范社,形成扶持一个带动一方的效果;鼓励有实力的合作社通过开展农机作业服务、农产品加工、粮食烘干、生产资料经营等农业生产“一条龙”服务,拓展合作社经营的产业链,将服务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

  强化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指导。要引导合作社建立内控制度,用现代化的管理体系和思路来管理合作社,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调动社员的积极性,形成合作社发展的合力。继续推进合作组织承担农机新技术推广培训、农机保险业务、安全监理宣传等工作,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能力,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制。积极推动农机服务主体开展横向联合与纵向协作,成立农机合作社联社、农业服务公司、农机维修中心、农机租赁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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