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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机购置补贴不再受户口限制

作者:齐鲁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0日 收藏

  眼下离夏收越来越近,不少农民兄弟开始考虑购置新的农机具。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王乃生在今天的《阳光政务热线》节目中介绍说,今年中央共安排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6.891亿元,目前已经分解下达各市、县。相比上一个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周期,在政策内容和程序设计上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王乃生介绍说,考虑到补贴对象跨地区承包经营的实际,明确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机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不再仅限于“户口所在地”,可以是购机者户口所在地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注册登记地,也可以是非当地的外来个人或经营组织,但需在当地稳定从事农业生产,同时还应有经营合同、土地承包或租赁合同等合法证明资料。

  王乃生进一步表示,政策内容上还在几个方面进行了优化:一是补贴范围进一步优化,新增了玉米籽粒收获、旋耕机、旋播机、粪污固液分离机等农业生产发展急需和农民需求量大的机具品目,同时我省还将组织开展农机新产品和农用植保无人机补贴试点。二是可享受的补贴总额有所提高,与往年相比,今年农机补贴产品补贴定额总体上略有提高,并且不再对购置补贴机具台套总量进行限制,规定每年每户农民享受补贴资金**高上限为10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补贴资金**高上限为500万元。三是补贴程序进一步简化,在确保公开、规范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先购后补、敞开补贴的工作机制,并将在全省推行手机APP自助办理,努力提高利民便民水平。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我们一直致力于便民、利民,努力做好政策设计,强化服务水平。农民朋友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方面的内容,可致电我们的政策咨询受理电话0531-83199612。”王乃生在节目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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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news.iqil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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