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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改革开放征文精选】董涵英:改革必须解放思想

作者:中国农机化协会 董涵英 本站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6日 收藏

  编者按:为隆重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展示农业机械化在改革开放中取得的成就和贡献、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弘扬农机化行业人士不懈奋斗、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开展了“纪念农业机械化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征文活动。活动得到了广泛响应,各界人士积极投稿,参与活动。经组委会初步审核,决定遴选部分优秀文章加以刊发,以飨同仁。

  改革必须解放思想----纪念中国农业机械化改革40年

  作者简介:董涵英

  原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副组长、农业部监察局局长

  解放思想是进行改革的必要条件。在我们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的时候,重温那场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深感没有思想的大解放,就不会有党和国家事业的大变革。一切从本本出发,循规蹈矩、墨守成规、观念僵化、不敢越雷池一步,就不可能出现势如大江东去的改革开放浪潮,就不可能发生翻天覆地的历史巨变。同样,站在新时代的新起点,没有思想的进一步解放,没有敢于冲破旧的利益格局困锁禁锢的胆魄,深化改革也就无从谈起。对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说来,都是这样。我们以农业机械化改革为例。

  实事求是地说,我国农业机械化改革初始之时,农机人正在“腹背受敌”,遭到“两面夹击”,境况十分尴尬。一方面,经过1978年—1980年三年决战,在全国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落空。这一目标是毛泽东同志在1955年提出的。当时他的设想是,在农村实现集体化的基础上,用四到五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在全国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所谓基本上实现,是指主要农业机械的拥有量和主要农作物的主要生产环节,使用农业机械进行生产达到一定的水平,内部掌握的指标是农机作业率达到70%左右(到今天为止,我国的实际水平大约为70%)。当然,这一目标要求过高、过急,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更不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落空也是必然的。但是在当时,由领袖亲自提出,经无数人为之奋斗的美好理想没有如期实现,毕竟是一个很大的挫折。而在此时,理论界恰好又出现了一股否定“石油农业”的思潮,认为我国人多地少,农村劳动力充足,发展农业并不需要机械化。目标落空使农业机械化声誉扫地,否定石油农业又为否定农业机械化提供了理论依据,农业机械化犹如雪上加霜。另一个方面的情况似乎更为严峻:发端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的农村改革,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起步,“分田分地”,如火如荼。当时农业机械化陷入的困境是,田地好分,机器难办。那时的农业机械不是集体所有,就是国家所有(基本上是由国家或者集体兴办的拖拉机站、农机站拥有和经营)农田耕地可以包产到户,农业机械怎么到户?在猝不及防、难以避免的混乱中,存量农业机械基本上是殊分三途:暂时封存、折价变卖、拆分到户。于是就出现了一台拖拉机大卸八块,轮胎、底盘、发动机、驾驶楼子分别归不同农户拥有的奇异现象。“包产到户,农机无路”的议论一时间沸沸扬扬,搅得农机人心神不安、进退两难。

  正是在这样的情势下,农业机械化改革开始起步。有人讲,改革从来是被逼出来的。在农业机械化领域,这句话千真万确。农业机械化要继续下去,不改革已经没有出路。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不改革就没有出路,而改革就一定意味着改变,改变管理体制,改变运行机制,改变利益格局,改变工作方式,而所有的改变一定有一个大的前提——改变思想意识,也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只有思想上的大解放,才会有农业机械化改革一泻千里的锦绣文章。那么,农机人在改革中特别是改革初期,重点在哪些方面解放了思想呢?

  第一,摆脱政治农机的束缚,主动放弃在全国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点灯不用油,耕地不用牛,可以说是新中国建立前就在亿万人心中扎根的对新生活的美好向往。上世纪五十年代,我们党确定了在实现集体化的基础上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路径,而毛泽东同志的一个著名论断“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更是把农业机械化的地位推到了无以复加的高度,农业机械化被赋予了浓重的政治色彩,它与社会制度、理想信念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标志。尽管有中央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农机部门的勤奋工作,但过高的目标、盲目的推动、一刀切的要求和不尊重客观规律、不讲求经济效益的种种做法,仍然使农业机械化前行步履维艰。但是,在政治统帅经济的年代,目标引领的惯性是难以克服的,以至于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根本无望的情况下,仍然提出了“决战三年,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口号(从历史节点看,那时已经萌发了改革开放)。可见,目标就是政治,目标就是旗帜,放弃目标就意味着否定。但是,放弃还是如期到来了。1980年初,全国农机工作会议召开,当年的2月9日,原农业机械部在写给国务院的关于会议情况的报告中指出:“原来要求1980年完成的几种主要农机产品的数量虽然大都可以达到或基本达到,但要在1980年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显然是不可能达到的”“我们认为,今后也不宜再单独提出那一年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要求”。国务院于7月初批转了这个报告,表明对报告予以认可。据媒体记载,1980年7月20日,《人民日报》转载《农业机械》杂志发表的农业机械部部长杨立功答记者问,对现在为什么不提1980年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口号了这个问题,杨立功回答:“现在看来这个要求是不切合实际的,也是难以实现的。”“用25年时间实现农业机械化,本来就不大可能”。杨部长与农业机械部报告的口吻一致,既真实,又大胆。现在我们讲1980年目标是“主动放弃”确有溢美之嫌,更大程度上是不得已而为之。事实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质疑(这在农业机械部的报告中已经涉及,表述是,当前社会上对农业现代化和农业机械化议论不少)1980年目标的否科学客观,但在毛泽东同志逝世后,中央还是把实现这一目标作为毛泽东“遗愿”之一的,如果放弃这个目标,还是需要很大的政治勇气的。事实证明,放弃1980年目标,是使农业机械化回归正途的关键。客观地说,确定在一个时限内实现未经科学论证、不符合客观规律和中国国情的目标,很容易产生急于求成、急躁冒进的情况,对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反而不利。如今,40年过去了,农机部门从未重新制定限时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在指导思想上是汲取了1980年目标教训的,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回归,对于农业机械化发展全局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第二,冲破不允许农民个体拥有农机的藩篱,把购买农机的自主权交给农民。新中国建立后,我国的农业机械化借鉴前苏联的模式,从兴办国有拖拉机站起步,继而转为集体兴办拖拉机站或者农机站。在一段时间内,由于不少国有拖拉机站经营不善,其中有一部分转为集体兴办,中间又有集体回归国有的反复。国有和集体经营的体制,从实践看,构筑了农民个体与农业机械所有权之间天然的堤坝,农民私人不准购置农机是天经地义的。农村改革前,农民个体只能拥有简单的如镰刀、铁锨、锄头等简单的农具,而拖拉机、播种机、收获机、插秧机等农业机械,与农民是无缘的。从另一个方面说,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农业机械也是按照计划分配给人民公社和生产队的,农民个体既没有经济能力,也没有购买渠道能够得到农机。从意识形态的角度看,传统的经典理论是,农民如果可以拥有和利用农业机械开展经营,一定会滋生资本主义因素,从而对社会主义制度产生威胁。农村改革后,农民从集体那里承包了土地,开始有了土地经营的权利,也就是说,农民利用承包的土地种什么、怎么种,可以自己做主张,当时形象的说法就是“交给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里就出现了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农民要生产,可不可以个人拥有和使用农机?这个问题在当时是有过激烈争论的。不赞成的自然搬出经典理论,用主义定性的逻辑加以反对;赞成的则从现实需要出发,主张农业机械只是放大了的劳动工具,给农民拥有购买农业机械的自主权,有利于劳动者、劳动和劳动工具的有机结合,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这个问题上,实践走在了理论前面。正当一些同志争论不休的时候,农民已经悄然开始拥有了自己的农业机械。一些农民先是从集体那里买下了旧的农机,紧接着开始购买新的农机。我记得我在1982年大学毕业分配到农牧渔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工作,第一次出差就是到安徽省的怀远县,调查农民个体购买农机的情况。当时这个淮河岸边的县小型拖拉机就达到了1万台以上,被称为中国第一个拖拉机拥有量过万台的农业县。那时候,怀远县道路上、田间里小型拖拉机如过江之鲫,甚是热闹。农业机械的功能也不仅仅是农业生产工具,同时具有运输工具、交通工具甚至身份显示的功能。哪家有了拖拉机,就意味着哪家离万元户已经不远。当时农机部门的数字统计中就有了农机总拥有量和其中农民个体拥有量的栏目,说明无论怎么争论,农民拥有农机的自主权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时间不久,中央肯定了农民购买和经营农机的做法,用文件的形式表示,农民可以购买和拥有小型农业机械,对大型农业机械,现阶段原则上也不必禁止。不禁止就是允许,自此农民拥有农机合法化,大大刺激了农民购买农机的积极性,私人拥有农机所占比例迅速攀升。依笔者的眼光,允许农民购置农业机械,是四十年来农业机械化改革中**具划时代意义的一举,也是思想解放**具特征意义的一举,开辟了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崭新道路。

  第三,突破农民使用农机开展经营的限制,增强了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活力。毫无疑问,农机是干农活的。然而在农民开始获得购置和经营农业机械自主权的时候,说得绝对化一点,农机(主要指拖拉机)主要不是用来田间作业,而是用来搞运输的。这可能是在特定阶段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一大特色。当时的实际情况是,农民购买的农机中,以拖拉机为主,而购买拖拉机,又以搞运输为主。其实这很容易理解: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农村经济很不发达,农村道路的状况也不是很好,很多地方甚至连公路也没有。在这种情况下,单纯依靠正规的汽车运输,根本无法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日益活跃乃至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对运输增长量的需求。比如,随着农民经济情况的改善,对建房产生了巨大的需求,理所当然地增大了对建筑材料运输量的需求。当时,活跃在乡村道路上的是大量的小型拖拉机,这些拖拉机运输具有距离短、运量小、运输商品杂的特点,不仅运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也运送沙石、水泥、木材等建筑材料,而且运送农村日用生活用品,有点类似现在的快递小哥,非常适合农村的特点。拖拉机搞运输弥补了当时公路网络运力不足的缺陷,大大方便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另一方面,农民购买农机如果只是自用于农业生产,利用率低,购买农机的投资短时间难以收回。**讲实惠、**会算账的农民当然不会让几千元、上万元买来的机器“半年闲”甚至“一年闲”。效益好、致富快成为农民购买农机的直接动力。现在看来,这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特殊阶段必然会出现的特殊现象。实际上,拖拉机能不能(上道路)搞运输在前述农业机械部的报告中已经有所反映,这个报告指出,“要充分发挥拖拉机在农业运输中的作用。”“不准拖拉机搞运输是不对的”。只是当时的拖拉机是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农村改革后,变为农民个人自主购买和经营拖拉机。农机部门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认为,农民购买拖拉机主要用于农村运输,并没有使农业机械化的初衷从根本上改变,而恰恰适应了农村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我国的国情。**为重要的一点是,农民利用自有农机搞运输,提高了农机经营的收益,改变了长期以来农机只用于田间作业效益低下的局面,增强了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活力。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农民的拖拉机搞运输应当予以支持。后来的实践证明,农民利用拖拉机搞运输形成高潮后的更大高潮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1995年,农机部门还没有把农用运输车列入统计项目,而到1998年底,我国农村的农用运输车就达到了1000万辆。农用运输车爆发式增长,直接把大部分拖拉机挤下了道路。当然,即使在今天,一些边远地区乃至乡村道路上,仍然有零星的拖拉机运输。无论如何,当时正是由于农机部门审时度势,顺应了历史前进的潮流,做出了鼓励农民利用农机搞多种经营的决断,才使农业机械化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动力。

  第四,跳出惯性思维逻辑,顺势变革农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整体上看,农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变革,与改革初期以允许农民拥有和自主经营农业机械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所不同的是,后者势头猛、速度快,前者则绵延不断,贯彻始终。允许农民自主选择、自主经营农业机械后,农业机械化发展形势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对农机管理体制产生了强烈的冲击。从一定意义上说,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流行的“包产到户,农机无路”的议论,主要指向可能不是农民,而是农机部门。放弃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农机部门没有了引领的旗帜,工作将如何开展?农业机械不再实行计划分配,由农民自主购买,农机部门还有什么作用?过去,农机部门管理的对象是国有和集体的农业机械,民营为主以后,农机部门怎样去面对千家万户,如何进行管理?实事求是地说,这些问题涉及到农机部门工作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工作方式等等,绝不是一下子、一阵子就能解决的。我回想1982年至1995年在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工作的十三年中,所起草的领导讲话、会议文件、参考资料等等,都会涉及到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农业机械化的地位和作用。之所以我们不厌其烦地研究和宣传这些内容,是想让领导层、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认可改革后的农机部门是非常重要的。每当面临机构改革的时候,农机部门往往心里没底,怕被改革掉。这些都是与改革初期农机巨变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农机部门在管理体制改革上下的功夫也就格外明显。总起来看,这方面的改革大致归纳为四个方面:(一)回归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改变主要靠行政命令推动、一刀切、盲目追求农业机械化发展速度的倾向,在指导思想上明确发展农业机械化要以经济效益为核心,因地制宜、重点突破、循序渐进、稳步发展。多年来,农机部门不再制定限期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前不久,从实际情况出发,适时提出“两全”指导方针,即全面推进全程农业机械化,也是符合实际的;(二)在与工作对象的关系上,从以管为主向以推进服务为主转变,提出建立健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概念,明确这个服务体系自主开展多种经营,服务农业、方便农民。目前,我国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达到18.7万个,从业人员208万人。其中农机合作社6.3万个,从业人员145万人;(三)在工作内容上,强调以法制推进、政策扶持、技术创新为骨干。2004年,《中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同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开始实施。标志着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也是农机部门长期努力、不懈奋斗、坚持改革的重大成果。十几年来,国家投入购置农机补贴资金上千亿元,带动了农民几千亿元的投入,极大提高了农业生产的装备水平。近年来,技术创新在两条战线同时展开,即农机内部技术提升、农机外部强调农机与农艺紧密结合。通过技术创新,使农机化更好地融入了农业生产,提高了农业现代化水平;(四)突出安全生产社会化功能,为农业机械安全作业提供保障。改革以来,农机部门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如安全月、平安农机),通过完善农机安全监理、农业机械鉴定、农业机械质量安全监督、农机化技术推广等体系,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总而言之,四十年改革历程,四十年波澜壮阔,是思想解放推动了改革,特别是在改革的重要关口,农机部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牢牢把握基本国情,满足农业农村农民所想所需所盼,顺应时代的潮流,才使得农业机械化一步步走向辉煌。

  需要补充的是:改革似乎有这样的特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也就是说,永远在路上。笔者在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一位负责人发表的关于深化农机化改革的文章中了解到,当前农机化领域深化改革的基调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聚焦科技创新,增加农机技术装备有效供给;聚焦组织方式创新,大力提升农机作业服务供给效能;聚焦管理改革创新,着力提高农机化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一篇读罢头飞雪。笔者完全赞同文章的分析和基本观点。但脑子里忽然有了一个感觉,就是我们以为农机化改革已经四十年了,应该走了很远,但细想起来,似乎刚刚出发。四十年前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到现在仍然没有完全破题。只举一个例子:农业机械化的效率问题。在我国,全面全程实现农业机械化(姑且这么称呼,不是官方语言)究竟需要多大的投入?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落空当年,我国机耕水平63%、机播24.7%、机收15%,粗略折合的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农机化水平约为30%,目前达到了70%,增长近两倍。而在同期,农机总动力保有量由1.47亿千瓦增加到12亿千瓦以上,增长了7倍多。可见农机作业边际效率衰减到何种程度!真的是行百里者半九十。目前,我国单位耕地面积农机动力投入约为0.5千瓦/亩,美国是0.07千瓦/亩,相差非常悬殊。我们的近邻日本则为0.33千瓦/亩,但机械化水平远远高于我国。以现在为基点,如果我们把机械化水平提高到80%以上,而且涵盖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贯彻到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我国到底还需要多大的投入?

  聚焦三大创新,推进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提高农机化效益,提高农机利用率。对全国而言,农业机械的数量不是越多越好,甚至可以说,农业机械化水平也不是越高越好。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任重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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