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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来了,看看他们怎么说

作者:王晓宇 金娟 陈斯 李菁媛 朱梦莹 本站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7日 收藏

  农业农村部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推广一处副处长张园:

  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振奋人心。当前,我国正处于农机化高速发展的新时期,我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预计达到67%,但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在农机系统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转型”为目标,推进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时期,国务院的部署为我们指明了方向、鼓舞了士气。

  通过近几年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的实施,每年都聚焦9大作物六个环节开展关键技术试验示范,力求突破薄弱环节、促进全程机械化发展。现各地已基本掌握了科学的试验方法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系列模式。

  下一步,农机推广部门应深入贯彻国务院的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的有关部署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大试验示范力度,促进农机产品的制造质量和作业质量提升,通过科学试验、遴选经济可靠、满足当地农艺要求的先进适用技术和配套机具,形成一系列综合技术解决方案,提高先进适用技术的有效供给。二要进一步加强机艺融合,促进产、学、研、推、用协同推广,不断优化主推的技术模式,提高农机推广效能,促进农机化提质增效。三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指导和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国机械化水平的提升。四要进一步引导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能力提升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综合服务质量。总之,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部署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协作,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新贡献。

  重庆市农委副主任秦大春:

  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上部署的工作中,专门提到了“将支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作为宜机化土地整治的先行者,总理的工作部署可以说是对我们多年工作的认可,极大地提振了我们对宜机化整地工作的信心。

  重庆市属典型的丘陵山区地形,在发展农机化的实践中,我们越来越认识到,制约重庆市农机化发展的**突出瓶颈不是机器的问题、也不是机艺融合的问题,而是土地条件的制约。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是破解丘陵山区现代农业机械化发展瓶颈的新举措,是解决中大型农机装备立地“**后一公里”难题的有效途径。

  2014年以来,重庆市农委开展了土地宜机化整治的试验、试点和推广工作。截至2018年,共投入财政资金9300万元,在全市32个区县开展了土地宜机化整治,共实施了200多个项目,15万亩土地。配套编制了重庆市《丘陵山区地块整理整治技术规范》,并由重庆市标准化委员会作为地方标准予以发布。出台了《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土地宜机化整治先建后补的通知》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金融支持土地宜机化整治方案》两个文件,构成了技术标准推动机制和金融撬动三位一体的规则和制度安排,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果,按我市土地宜机化标准整治的土地形象和功用俱佳,整治的土地可以满足中大型农机全程机械化作业。

  当然,实施土地宜机化整治工作不能就宜机化而宜机化,要与乡村振兴中的产业振兴、“两区”划定、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开展。我国山区丘陵面积广泛,破解这些地方机械化发展的难题是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高质、高效的关键。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在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上指出,“重庆在全市范围开展田块宜机化改造包干奖补试点,为破解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难题探索了现实路径”,重庆宜机化整地工作的开展不仅是对一个地方的贡献,未来希望能够乘着政策的东风为全国适宜地区的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提供经验。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装备处处长张耀春:

  这些年江苏部分地市对水稻机插秧实行补贴,确保了水稻栽插质量,有力地提升了机插秧水平,并对后续的田间管理等工作的展开大有裨益,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水稻的产量。李克强总理12月12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要对机播机收等按规定给予补助,这是个很好的事情。通过对机播机收进行作业补助可以保证种植面积,有了补贴,老百姓就愿意去种。同时通过对机播机收补贴也有助于新机具的推广,这对于农机行业也是十分有利的。

  为提升我国的农机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率,并**终实现我国农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对机播机收作业进行补贴肯定是个好事,但是怎么补、补给谁依旧是个值得探讨研究的问题。比如要使补贴落实到地,核查难度就相对较大。补给种植户可能会造成为了领到补贴只注重面积但不能保持种植质量的情况发生;补给农机经营主体,可以通过监管手段来确保机播机收质量,但**重要的还是要像深耕深松补贴一样制定一个关于深度、宽度、作业机具等的作业补贴标准。

  从粮食安全的角度来看,建议目前机播机收补贴要侧重水稻、小麦、玉米三大主要粮食作物,如能通过开展深耕深松、机播机收补助,抓稳三大粮食的质量和产量,必将进一步确保我们国家的粮食安全。”

  南京农机化研究所植保与环境工程技术中心主任薛新宇:

  李克强总理提到要支持精量播种、高效施肥等农机装备的示范推广,目前来看,精量播种和高效施肥技术的前期积累比较好,技术相对成熟,对化肥农药的减施也是“十三五规划”的一个重要方向,双减内容已经作为评价政府工作的重要指标,这次会议释放出的信号就是进一步加强了对土地和环境的重视程度,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目标。

  农民接受一项新技术就需要新的成本投入,如果没有很快看到实效,就没有使用的积极性。一方面,示范园推广的模式应该是可复制的,才能让农民看到前景,这样才能鼓励农民应用新技术。推广过程中要注重口碑效应,口口相传才会对农民有很大的说服力;另一方面,推广的这项技术关键要真的有用,有时候过于理论化的东西很难落地,实际的使用效果可能和想象的不同,投入产出比不对称,所以技术的成本本身也不能过高,不然接受程度会受影响。

  以植保领域来说,以前是把机具交给农民使用,不注重使用效果,现在更多的是服务模式上的创新,无人飞机企业不仅卖产品还卖模式,把全产业链抓在一起,装备、技术、农药这些配套的保障要好,在整个周期内服务组织要有比较好的商业模式,既要满足服务农民的要求,还要满足自身生存的需要,全产业链相互配合。

  不管是施肥还是精量播种,未来努力的方向是要形成标准和可复制的模式,才能进行更大范围的推广。

  山东高密宏基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庆伟:

  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培育农机专业户、合作社等,鼓励农机服务主体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等建立机具共享的生产联合体,我完全赞同这一提法,因为我们合作社就正朝这一方向努力。

  在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今天,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所在,而建立机具共享的生产联合体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形式,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要想适应这一新形势,作为合作化的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加快拓展服务领域,大力开展农业规模化服务,引领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宏基合作社便采用“农机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的合作主体,发挥了合作社成员入社、退社的自由度,引入公司对外服务的成熟机制。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富裕农民必须同时关注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两个群体,既要通过农业生产发展增收,更要靠利益分享致富。而大力开展规模化服务,带动广大小农户同步实现农业现代化是合作制农业经营主体义不容辞的责任。

  土地托管虽然符合我国农村现状,防止了非粮化的出现,也提高了土地产出率,但土地托管受益的只是农户和为农服务中心。要想实现农业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就必须在以上优势前提下,让农民、村集体、企业、合作社多方共赢。那如何实现突破呢?就需要在不改变农户土地承包权、经营权,不打破原有农户土地界限,土地收成归农户所有前提下,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参与,集中全村土地,牵头组织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再由合作社向村集体购买服务,这才有了在土地托管基础上以村为单位的整建制土地托管。下一步,我们要对合作社内部机构和经营项目进行重新规划和设置,打造一站式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努力把合作社建成一个大型的综合农业企业集团。

  约翰迪尔政府事务总监秦俭:

  我们很高兴看到继今年初农业农村部发布的“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取消了对进口农机享受补贴的限制后,12月12号的国务院常务会在部署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升级时,又进一步强调对购买国内外农机产品一视同仁。

  在恰逢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之际,这样的政策充分显示了中国政府进一步加大开放的决心和姿态。对进口和国产产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也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这也必将提升整体机械化水平和质量。我们也希望看到相关配套落地措施能尽快落实,以便各方能够操作。

  约翰迪尔在中国建有5家工厂,并建有工程研发中心。目的就是为了更深入地了解用户,使我们的产品能更好地满足和服务于国内市场和用户的需求。我们不会因为进口与国产产品一视同仁后减少国内产品的生产,而会加快引进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弥补国内产品的空白,为中国农机化水平的提高做出努力和贡献。

  纽荷兰中国区品牌总监张伟洪:

  得知这个消息后甚是开心。在今年年初,农业农村部发布“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中,取消了对进口农机享受补贴的限制,以及此次发布的这一消息,都可以说用户对农机的选择权更广泛了。一方面,对于像凯斯纽荷兰这样的外资企业,这一政策的发布不会对中国市场布局有太大的变动,因为凯斯纽荷兰已经在中国投资建厂很多年,推向中国市场的现有产品类型基本稳定,即便有一天国内外同类产品享受同样的购机补贴,但是对于纯进口的高价农机,依旧占据较少的比例。同时,我认为,农机的销量由市场以及用户购买力决定,并非补贴能够起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对国外中小企业来讲是利好的消息。近年来,中国主要粮食作物的机械化水平已经有了长足发展,但是如今国家提倡绿色、智能农机,其中林果类机械较少,不成熟,如果有一定的补贴,将会促进有意向在中国发展的中小型国外农机企业进入中国,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

  诚然,有些国内企业会担心“一视同仁”是否会阻碍国内民族企业的发展,我认为大可不必担心。因为虽然在农机较高端的领域中外资企业占有一定比例,但是纵观整个农机市场,国内企业的产品仍然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同时,用户对服务有较高的要求,所以国外农机企业并不敢贸然进入中国。当然,更为重要的是,目前农机企业面临国三升级国四,中国排放标准较为特殊,国外进口的农机产品必须符合中国的排放标准才能进入,成本较高,所以我认为农机市场格局暂时不会因此而发生大的改变。

  同时,我也有两点建议,一是,希望可以尽快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保证政策的顺利落地。二是,我国山地丘陵地区以及果园的农机化水平较低,进口农机走进中国有助于推动其机械化水平的发展。但是如葡萄收获机,适宜大棚作业的拖拉机等农机装备并不在补贴目录中,希望能尽快调整政策,让农民拥有更多的选择权,促进农机化整体水平的提升。

文章来源:中国农机化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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