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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传云:我所经历的农机推广工作

作者:吴传云 本站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7日 收藏

  编者按:为隆重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展示农业机械化在改革开放中取得的成就和贡献、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弘扬农机化行业人士不懈奋斗、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开展了“纪念农业机械化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征文活动。活动得到了广泛响应,各界人士积极投稿,参与活动。经组委会初步审核,决定遴选部分优秀文章加以刊发,以飨同仁。

我所经历的农机推广工作

  作者简介:吴传云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副处长

  作为全国8万名农机化技术推广人员中的一份子,44岁的我出身南方农村、上的农业大学、干的为农服务工作。在伟大的改革开放磅礴进程中,我国农机推广事业不断探索创新、不断发展壮大。我非常幸运和十分自豪于自己21年的职业生涯始终伴随其中。也许是某种巧合,我的几个阶段的工作经历正好与农机推广工作的探索、创新、发展有所重合。

  倾听,上个世纪的辉煌

  我1997年本科毕业来到农机推广总站工作,在**初几年里,更多是听总站的老同志们讲述着总站的过去和全国农机推广工作从无到有、不断壮大的光荣历程。

  原农牧渔业部于1982年成立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至今已走过了36个年头。1993年《农业技术推广法》的颁布,标志着农机推广工作走上依法推进的道路。特别是在1996年通过全国范围内“三定”(定性、定员、定编)工作,各地农机推广机构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我国农机推广工作走上了农机推广机构主导,科研、教学、群众组织和农民广泛参与的发展道路。

  在“八五”、“九五”期间的农牧渔业“丰收计划”农机化项目执行过程中,通过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新增粮食43.33亿公斤,油料2.3亿公斤,皮棉4467万公斤,果菜1459万公斤,家禽1025万只,鲜蛋1646万公斤,禽肉154万公斤,水产品4308万公斤,直接经济效益近40亿元。成绩属于过去,历史值得珍惜。

  学习,推广工作的技术支撑

  2000年,我调到新成立的体系建设处工作,而当时正值我国农业生产形势严峻,粮食产量连续5年减产,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生存危机,“线短、网破、人散”“体制顺、机制不活、队伍不稳、保障不足”等问题突出。

  这个时期,我亲身经历了党和国家强农富农惠农政策的逐步出台,体会到了整个社会对农业机械化和技术推广工作在我国农业现代化中重要性的逐步认同。从2004年开始,中央连续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1号文件。2004年《农机化促进法》颁布实施。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200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

  这个时期,总站参与一系列重大农业和农机化发展规划的编制,承担许多重大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举办全国春耕、三夏、三秋农机化技术演示活动,结合重点农时编制发布了一系列机械化作业要点和技术指导意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与宣传,连续多年组织承办了全国农交会农机展团、丘陵山区农机展览会,策划了全国农机展会、国际农机展会上的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绿色环保机械化技术展示和报告会等专题活动,成功承办多期东盟培训班、非洲培训班和多个国际研讨会。

  总站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开展了“欧豹杯”全国农机大户知识大奖赛,为农民办实事,送科技和信息下乡。创办了《农机科技推广》杂志和中国农机推广网。这个时期,全国推广系统在不断适应、调整过程中,努力地发挥着基础性的技术支撑作用。

  记录,农机推广的勇于探索

  2007年,我调到综合部门工作,在总站综合材料起草过程中记录着农机推广工作的开拓创新、勇于探索。这段时期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全面实施的时期,也是我国农机工业加速发展的时期。全国农机推广系统面临着企业开展产品销售、技术培训、维修服务等市场化经销模式带来的对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前所未有的刺激和挑战。

  这个时期,总站联合有关协会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先后开展了玉米收获机、水稻插秧机、小麦玉米免耕播种机、深松机、履带式拖拉机、油菜收获机等作业效果综合测评工作,并举办媒体发布会,为农民选型机具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促进了生产企业技术改进和创新。

  总站积极开拓事企合作新业务,与江苏东洋合作开展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与国能公司合作开展秸秆收贮加工课题研究、与珠海公司合作开“耕水机”健康水产养殖技术试验、与中国农业银行合作开展农机金融租赁业务试点等,完成了948农业技术引进项目—“气吸式免耕播种机”和山地拖拉机研制,参与承担中德农业机械化示范农场合作项目,并开展了多次技术田间交流活动,先后与多家企业合作共建示范农场。

  这个时期,全国农机推广系统在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合作上做了许多大胆的探索和尝试。

  宣传,依法推广的显著成效

  2012年,我调到宣传部门工作。这一年,中央提出落实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一衔接、两覆盖”政策。《农业技术推广法》修订颁布,进一步明确了技术推广机构公共服务机构定位和公益性职责内容。产业需求、政策支持、职能法定,农机推广工作迎来了稳定、加强的好时期。我也借助总站“一刊一网”大力宣传农机推广系统履行公益性职能取得的一系列成效。

  这个时期,总站在系统内组织征集、及时总结**新农机化科研推广应用成果,向农业农村部的年度十项重大引领性农业技术提出农机化内容,牵头联合有关省份推广站共同承担,在全国示范推广应用,发挥了很好的引领带头作用。

  吉林、辽宁在玉米免耕精播,山东、河南在花生机械化播种与收获,新疆、甘肃在小麦机械化高产创建,黑龙江、湖南在水稻侧深施肥种植,江苏、安徽在油菜毯状苗高速机栽,河北、新疆兵团在机械化采棉,内蒙、山西、宁夏在饲草料机械化收获,北京、上海、四川、江西在蔬菜生产机械化,重庆、贵州在丘陵山区林果机械化,广东、广西在甘蔗机械化等,开展技术试验验证工作,确保技术先进适用安全,形成一批接地气、可复制的全程机械化技术生产模式和技术规范,为适度规模经营和小农生产提供了面上推广应用的参考借鉴,引领带动了当地生产效率效益提升,助推了农业结构调整。

  这个时期是全国农机推广系统依法推广、成效显著的黄金时期。

  推动,方式创新和有效供给

  2017年,我回到推广业务部门工作,迎来了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推动农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等,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新方向和新要求。

  全国农机推广系统上下齐心、横向联合、纵向协作,推动农机推广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创新,推动一般性技术推广向公共服务拓展,推动公益性推广向社会化服务融合,努力为我国农业新发展提供有效的技术推广服务供给。

  这两年来,总站在全程和全面机械化推进活动中,注重良种、良法、良田、良机结合,开展专家组巡回指导,分作物、分区域开展试验示范,促进技术集成配套,提出系统解决方案。

  总站创设“中国农机推广田间日”服务品牌。连续三年,在不同地区、不同农时季节、不同作物,通过搭建公益性推广服务平台,联合农机生产企业、教学科研单位、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参与式、体验式、互动式推广活动,推动农机化技术推广方式方法创新,实现农机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推广要素的集成创新,聚焦了政策导向、响应了产业发展、满足了农民需求、提升了服务能力、形成了推广合力。

  各地农机推广机构十分注重机械化公共服务的农业农村社会效益。黑龙江、陕西、安徽在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方面,新疆、甘肃、宁夏在农用残膜机械化捡拾回收,重庆、四川、湖北在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方面,三北地区在机械化节水旱作农业方面,陕西、江苏、浙江在果茶机械化有机肥替代化肥方面,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福建在高地隙机械植保和无人机飞防方面等,做了大量试验示范工作,紧紧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在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了人力所不能完成了精准、高效和安全作业,推动了乡村宜居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这两年,我们让社会充分认识到了,农业产业要发展就离不开农业机械化、离不开技术推广服务。

  回顾历程,是为了更好地面向未来。在过往的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上,农机推广工作从未缺位;在今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上,农机推广工作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是促进农机化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依靠;是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促进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的主要公益力量;是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的必要科技动力;是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重要技术服务供给主体。

  我们要抓住机遇,不断创新发展。只有创新才能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发展;只有创新才能不断优化我们的工作方式方法,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和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农机推广工作者,我将扎根于全国农机推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继续以创新引领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为加快建立中国特色农机化技术推广公益服务体系,为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文章来源:中国农机化协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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