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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撤销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公示

作者: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本站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5日 收藏

农机鉴[2019]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开展部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监督检查的通知》(农机科〔2018〕14号)要求,我站于2018年7月至10月组织14家具有部级鉴定能力的农机鉴定机构,对125家企业253个产品开展了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监督检查。经审核,拟对常州御宝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生产的8种产品(见附件)撤销推广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9年1月15日至1月21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品的信息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提供有效调查线索,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三、公示结束后,我站将认真梳理核实发现问题,形成本次撤销证书产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010-59199060,电子邮箱:bujibaogao@126.com,传真:010-59199062。通讯方式: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邮编:100122,收件人:鉴定四室。

  附件: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审核撤销证书的产品及生产企业目录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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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amic.agr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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