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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垦关于做好2019年垦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作者: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总局财务处 本站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8日 收藏

  各管理局农机局、计财处,北大荒农业股份公司农业生产部、财务部,各农牧场农机科、财务科,各分公司生产技术部、财务部:

  为了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19〕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新要求,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现将2019年垦区农机购置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补贴范围

  充分考虑垦区农业发展现状和职工群众农机购置需求,通过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确定农机购置补贴新增品目并调整分档,从而提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效率。按相关通知要求,在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基础上,酌情增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相关品目。

  二、科学确定补贴额度

  在保持整体稳定的前提下,对《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进行适当调整,综合考虑2018年销售数量、平均价格、**高价格、**低价格等因素进行科学测算,同时参考黑龙江省相同品目补贴额,尽量保持相同产品省内补贴额一致。

  三、确保全面敞开补贴

  严格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补贴范围内农机具购置全面敞开补贴。对于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农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购机者申领补贴。农场补贴资金不足的,要及时向管理局汇报,经管理局和总局同意后,以“异场录入”的方式在管理局内或总局内调剂使用资金。总局范围内不能解决的,及时向国家部委反映调剂,或转入下年优先解决。

  四、规范补贴申请受理和资金兑付

  各农场农机科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3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形式审核,对于购机者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机具信息不全的,应及时通知购机者。对材料符合要求且公示期无异议的申请,农场农机科将相关材料依据送农场财务部门,农场财务部门应于30个工作日内兑付资金。农场农机科、财务科要加强联系沟通,增加结算次数,缩短结算间隔时间,务必按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因资金不足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向上报告。

  五、开展新产品补贴试点

  按照农财两部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征求各管理局、各农场意见,**终确定了3种试点产品,于2018年底通过了农机化司备案同意。2019年,对重型水田灭茬犁、电动水稻摆盘播土机、悬浮式水稻插秧机等3种产品进行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按规定测算试点品目补贴额,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开展产品归档,确保产品符合先进性、安全性和适用性的要求,满足职工群众对新型农业机械日益增长的需要。具体实施方案另行下发。

  六、加强购机核实工作

  各管理局、各农场要组织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认真研读《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各农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要按照要求制定完善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建立健全补贴机具核验内部控制流程,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加强对大型机具、单人多台、连续两年享受补贴、短期内大批量申请补贴等异常情形的监管。对牌证管理机具,应先办理牌证后申领补贴,购机者可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

  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要加大农机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传统媒介和网络进行宣传,特别是利用好垦区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和实施情况。各农场应全面及时公开近三年补贴受益对象和资金兑付情况,公布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各管理局农机局要定期检查各农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督促各农场、分公司按照工作要求继续做好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录入工作。

  八、落实政策实施风险防控责任

  各农场应加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深入落实领导小组的政策实施领导责任、农场农机部门组织实施责任和农场财务部门资金兑付与监管责任。垦区各级农机、财务部门要以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操作流程为主线,逐项工作、逐一环节梳理查找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升补贴政策实施规范性,有效保障补贴资金安全。要加强对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关键重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政策实施和风险防控能力,严禁有关人员以各种形式直接或间接进行补贴机具经营活动。

  九、从严整治突出违规问题

  各农场农机、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处理机制,加大联合查处力度,对涉嫌虚购报补、重复报补、以小抵大等骗套补贴的违规行为,及时报农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采取措施,同时报管理局、总局组织调查,核实后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并责令违规企业退缴资金。对拒不履行资金处理决定的违规企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涉及到的违法违纪行为,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农机购置补贴违规事项将上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系统和黑名单数据库,实现全国联动查处,让违规产销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十、其余事项

  从2019年开始,北大荒农业股份公司16个分公司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由存续农场负责,具体事项由存续农场和分公司协商解决,宝泉岭、红兴隆、建三江、牡丹江管理局分别负责协调所属存续农场落实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工作过程做好监督管理。

  垦区各级农机、财务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本通知的要求,尽快启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政策宣传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总局财务处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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