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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开展2019年第二批农机补贴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

作者:湖北省农机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2日 收藏

湖北省关于开展2019年第二批农机补贴产品、农机新产品和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湖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做好2019年湖北省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农机新产品和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品范围

  投档产品范围:《湖北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修订)》内产品、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田间运输机和食用菌料装瓶(袋)机和植保无人飞机,且符合《湖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度)》和即将发布的《湖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度第二批)》分类分档要求。

  已在“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18-2020)”中,且企业确定产品所属品目、档次及补贴额无误的,无需重复投档。

  二、投档产品条件

  投档产品条件详见《关于开展湖北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农机新产品和植保无人飞机补贴试点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鄂农机函〔2019〕12号)文件要求。

  三、投档方法与要求

  (一)投档方法

  本次投档实行网上投送,不接受书面投档申请。由农机生产企业按照“自愿参加、自主投档、承诺践诺”原则,通过登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以下简称“投档平台”)(网址:td.sxwhkj.com/)进行投档信息填报。企业如果已经在投档平台注册过,可直接用投档平台的账号进行登录,如果在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助投档系统注册过,则需要用投档系统账号登录投档平台,密码为初始密码,与登录账号一致。

  (二)投档产品需要提交下列资料

  1.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投档平台下载);

  2.农机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或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报告);

  3.实体产品正前、正侧、正后照片和整机铭牌照片,其中轮式拖拉机还应含翻倾防护侧面照片(照片原图);

  4.农机补贴产品在“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上的自动链接的鉴定检测信息。

  5.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1、2、5条上传资料应是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投档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投档企业对投档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已经导入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产品且无任何变化的不再投档。

  3.被农业农村部或省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暂停、取消补贴资格的,被国家质检部门抽检为质量不合格产品的,以及有质量投诉、举报等案件未处理完结的农机产品不得投档。

  4.《湖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度第二批)》公告后,投档企业可以向湖北推送相关档次产品信息(预计9月25日左右投档)。

  5.填写的配置参数应符合相应档次要求,不得缺少分档参数配置要求的内容。填报投档参数时,应填报鉴定结果的具体值,不能填报范围值;若鉴定结果参数为范围值,则填报**低值。

  6.投档企业依据机具的性能、结构、基本配置和参数以及价格等,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选定所属档次。产品涉及多种作物或多种功能参数的,以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投档;产品鉴定结果参数为范围值,则以范围值下限填报相应档次。并在不高于该档次补贴标准基础上填写补贴额(数值要求个位数取0)。所填报的产品销售价格应是近两年真实平均市场销售价格。所填写的补贴额不高于产品销售价格的30%。

  7.产品投档信息经确认无误后投送,投送成功后将不能修改。

  8.对存在弄虚作假,故意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核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投档时间

  网上投档时间:9月12日至9月30日12:00时止,逾期不再接收网上修改或投档。

  我局将适时对投档产品信息按规定进行汇总整理,并向社会发布。

  投档政策咨询电话:027-87664875,87669961

  投档平台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351-2357509(山西万鸿科技有限公司)

  投档工作交流群:136223239(企业名称+姓名申请)

  湖北省农机局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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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nyt.hub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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