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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下达2019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作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本站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3日 收藏

  各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安顺市农机中心,贵安新区农水局、财政局,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

  为提高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加强省域类各县(市)资金执行情况的分析,督促预算执行进度较慢地区加快使用,在下半年组织开展县(市)际余缺调剂,指导县(市)优先使用结转资金,促进资金使用时限两年动态紧平衡。”的要求,结合各地补贴资金使用及余缺情况,经研究,现将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进行调整(详见附件),通过2019年省对市(州)、省直管县上下级财政结算办理。请各地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附件:1.2019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调整安排情况表  2.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绩效目标调整分解表  3.贵州省2019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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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nynct.gu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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