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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本站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7日 收藏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2020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已经2020年第3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29日

2020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三农”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扣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重点任务,突出保供给、保增收、保小康,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坚决稳住农业这个“基本盘”,切实发挥好“三农”压舱石作用,为关键之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压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农作物灾害保险、粮食**低收购价等支持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增粮措施,持续推广优良品种,提高单产水平,提升粮食产能。加强重大气象灾害防御,狠抓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防控,确保不大面积连片成灾。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春耕备耕各项工作,加强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的产销对接、进村入店、余缺调剂和调运保障,做好农资打假和质量监管工作。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实地指导服务。2020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249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870万吨以上。各州(市)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要稳定在2019年水平。

  (二)扎实抓好生猪稳产保供。像抓粮食生产一样抓生猪生产,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县级抓落实责任,推动生猪生产各项支持政策落地落实,2020年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实施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加快推进生猪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场建设,早日形成产能。坚持“抓大带小”,结合产业扶贫,引导大型企业带动中小养殖场户尽快补栏增养、恢复生产。做好滇粤、滇沪生猪调运,力争全年调运广东省200万头、上海市100万头。继续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我省重大动物疫情不反弹。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加强兽药、饲料和畜禽集中屠宰监管。

  (三)确保“菜篮子”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强“菜篮子”农产品价格变动和市场供求的监测、分析、预警,统筹安排蔬菜等产品结构调整和生产布局,长短结合做好产销对接,切实保障供应。加快恢复对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供货,巩固提升市场占有率。完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与重点企业、农民合作社联系机制,采取点对点服务方式,推动减税、降费、免租、金融支持等援企稳岗政策措施落实。开展昆明市主城区家禽集中屠宰管理试点,推进20家集中屠宰中心建设,建立冷鲜禽产品市场供应新机制。抓好禽蛋、牛羊肉生产,促进畜禽养殖业全面发展。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示范场创建,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

  二、深入推进产业扶贫

  (四)提升产业扶贫质量。紧盯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云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的问题,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开展产业扶贫突出问题大排查行动,做到问题随时发现、随时研究、随时解决。参与挂牌督战未摘帽的7个深度贫困县和剩余贫困人口超过5000人的8个县,继续实施深度贫困县分片包干挂联帮扶机制。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农户”组织方式,完善“双绑”带贫益贫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贫困户至少与1个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合作关系。督促各地认真落实贫困县每年产业扶贫投入资金不低于本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总额30%的要求,推进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地区农产品运输、收购临时补贴政策。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各地建立完善产业发展指导员队伍。务实做好西盟县定点扶贫工作。

  (五)推进产销精准对接。从抓农产品生产为主向产销并重

  转变,建立健全持续稳定、常态化的精准对接机制。加强与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地的对接力度,积极协调产区和销区构建稳定的对接关系。以“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县和未脱贫县为重点组织开展3次以上产销对接活动,搭建产销对接信息平台,推动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大型超市与贫困地区精准对接,建立农产品对接联系。加快开发适宜网络销售的农产品,建立电商促销机制,推广运用“一部手机云品荟”等公益服务平台。强化信息监测发布,提供实时有效的农产品市场需求情况。

  (六)发展富民乡村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改善田间地头仓储、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引导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建设原料基地、初加工车间等。支持各地聚焦优势特色主导品种,着力发展农产品终端精深加工,培育和引进一批农产品终端精深加工龙头企业。2020年力争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8%以上。推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融合化、品牌化发展,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一批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开展“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推进建设农业产业强镇示范项目。申报建设国家级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新增10个省级创新创业园区。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促进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兴业。

  三、做强高原特色农业

  (七)深入打造世界**流“绿色食品牌”。坚持“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在“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占市场、建平台、解难题”方面持续发力,大力发展有机茶叶、花卉无土栽培、蔬菜和水果小包装、中药材配方颗粒、坚果和咖啡精深加工、肉牛和生猪规模化养殖与深加工,推动“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实现新发展。高质量建设“一县一业”20个示范县和20个特色县,2020年取得显著进展。继续开展“10大名品”和绿色食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评选表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投资奖补措施,力争引进一批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2020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增长8%以上。建设一批云品展销中心和绿色食品区域交易中心,提升长水机场云南“10大名品”展销中心运营水平。着力建设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产业基地,开展认定、管理、奖补。稳步推进“一部手机云企贷”平台建设。做好重点产业统计监测。

  (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引领。高质量推进普洱市思茅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强化对芒市、开远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指导,统筹做好绩效评价和认定各项工作。推进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新推荐申报一批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建设玉溪市、马龙区、大理市、弥勒市4个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开展马龙区、新平县、弥勒市、大理市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试点。总结推广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模式。

  (九)促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推进5个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推进4个以上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县建设。大力发展农机作业、农田灌排、农资配送、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社会化服务。

  (十)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力度,落实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进1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县标准化工作试点。建立云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严格实施“双随机”抽检制度。积极开展例行(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重点整治蔬菜、水果、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深入推进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加大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推广应用。推动建设从种植到消费全产业链的有机认证信用体系。

  (十一)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完善“数字云南”展示中心展示期建设,持续做好云南省农业云平台和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落实《云南数字农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云南数字乡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动数字农业和数字乡村项目建设。加快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集成应用,建设20个物联网示范基地,遴选3个县开展数字农业试点。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现“益农信息社”覆盖全省100%的行政村。启动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2020-2021年在全省重点建设7个试点县,建立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

  (十二)深入推进农业对外开放。深化与缅甸、老挝、越南等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农业交流与合作,加快建设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推进跨境动物疫病联防联控、区域化管理试点和植物有害生物预警和防治。协同做好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任务工作落实。

  四、强化农业基础建设和科技支撑

  (十三)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农田建设管理机制,压实责任、强化管理,高标准完成2019年立项建设任务,扎实推进2020年中央352万亩任务落实。认真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加快推进统一上图入库。积极推动农田宜机化改造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将耕地质量监测点、耕地质量等级提升纳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建立高标准农田设施管护机制。做好“两区”划定国家验收准备工作。

  (十四)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组织开展第一批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库)建设。加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探索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持续抓好国家区域性良繁基地项目建设,加大种业监管和服务力度。编制全省“十四五”现代种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五)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调整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和范围,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和违规行为查处,开展设施农业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试点,持续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加强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推广力度,继续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做好农机安全监理,持续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示范市创建工作。规范农机鉴定工作。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0%。

  (十六)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鲜活农产品主产区为重点,规划建设一批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产后初加工等设施,提升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水平。结合“菜篮子”工程,支持建设一批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提升肉奶、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供应能力。

  (十七)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全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万人以上。完善22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增强产业发展科技支撑力。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水平,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5%及以上。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扎实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十八)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认真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对标任务目标,找差距、补短板,确保行动圆满收官。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省改建无害化卫生户厕100万座以上。开展农村改厕问题排查,强化整改。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继续治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开展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试点。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提升村容村貌,评定3000个美丽乡村。推动具备条件的村庄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组织各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确保实现全省村庄达到人居环境1档标准。

  (十九)持续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落实和对账销号。深入实施22个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2020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行动,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0%以上。扎实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实施98个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推动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开展31个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建设,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认真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渔民退捕工作,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二十)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村内道路、动力电、信息通讯等基础建设,引导健全运行管护机制。强化乡风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积极申报第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云南分会场活动,每个县都要选择一个村举办庆祝活动。积极配合推动补强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薄弱环节,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质量。

  六、持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二十一)深化落实农村改革重点任务。做好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排查问题整改落实,完成扫尾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继续推动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培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继续抓好开远市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抓好执法职能和执法人员整合,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涉农项目“放管服”改革,优化农业领域营商环境。加快推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涉农改革试点工作。

  (二十二)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统筹推动《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指导意见》任务清单落实。扎实推进安宁市、西畴县、沧源县3个国家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工作,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征集总结省级20个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做好33个全国示范村镇典型案例(云南篇)的出版发行。配合实施好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及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等项目。依法全面履行部门法定职能,统筹推进农业农村立法、执法、普法和依法决策等各项工作。扎实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进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农业农村领域“长效常治”实现新起步。

  七、增强“三农”工作保障

  (二十三)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草原生态奖补等政策补贴。强化地方主体地位,统筹使用“财政专项+基本建设”两类资金,提升农业投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撬动银行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推动落实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信贷、担保、保险等金融资源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二十四)加强农业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建设。适应农村改革要求,充实农技推广、动物疫病防控、农村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和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力量,确保责有人担、事有人干。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

  (二十五)科学谋划“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对标对表“十三五”全省农业现代化规划的部署安排,积极开展“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监测评估。认真编制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农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农村民生基础设施三个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储备,谋划一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有力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十六)做好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切实做好重点产业运行趋势分析研判,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和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强化农机、渔船、农药、沼气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动态化综治维稳(平安建设)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农业农村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访维稳、舆情监测、反恐怖、消防安全等风险防控和建议提案办理、政务信息公开、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十七)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职能,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统筹推动。坚持结果导向、目标导向,推动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压实各级各部门抓“三农”责任。全面梳理我省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三农”政策情况。认真梳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省“十三五”规划中“三农”发展指标及任务进展情况和差距,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实践。

  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落实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大局意识,推动“三农”工作新实践新发展。要抓好作风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以过硬作风彰显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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