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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关于2020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和补贴产品投档信息公示的通知

作者: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本站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8日 收藏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精神和《黑龙江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际,经相关单位测算、专家论证和专题会议研究等程序,形成《2020年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示稿)》(附件1),现予以公示。

  同时,根据《关于开展黑龙江省2020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处组织专家对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第一批自主投档的产品信息进行了形式审核,形成《2020年黑龙江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信息(公示稿)》(附件2),一并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自2020年5月8日起至5月14日。

  二、有关要求

  (一)公示期间,如对补贴额公示内容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将异议申请(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hljnjbt@163.com。所反映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

  (二)公示期间,请各农机生产企业认真核对产品投档公示信息,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将异议申请(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hljzljdb@163.com。我处组织专家对原申报信息进行复核,确属评审结果有误的,予以更正。所反映的问题需客观真实、公正合理。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相关异议申请。

  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主体责任,请各相关企业认真核对公示信息,如信息有误或违反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规定,给国家补贴资金和农民利益造成损失的,企业承担一切责任。对于补贴产品的补贴比例畸高和产品投入高档次的,农机生产企业应及时主动联系我处并在系统提交情况说明,企业未主动报告的,经举报反映查实,将暂停或取消该企业部分或全部产品补贴资格,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由生产企业承担。

  三、联系方式

  补贴政策解答:曹健电话:0451-82659439

  补贴系统和补贴额:刘昆电话:0451-82622654

  补贴产品投档:杨晓彬孟凡锃电话:0451-53738677

  附件1.2020年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示稿)  点击下载

  2.2020年黑龙江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信息(公示稿)  点击下载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0年5月8日

2020年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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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nynct.hl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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