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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提交伪造、冒用拖拉机翻倾护装置强度检验报告整改报告的函

作者: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20年06月30日 收藏

冀农机函〔2020〕9号

  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去年以来,部分企业的产品因伪造、冒用拖拉机翻倾防护装置强度检验报告而被注销、撤销农机推广鉴定证书。为此,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印发《关于严肃处理伪造、冒用拖拉机翻倾防护装置强度检验报告的企业及产品意见的函》(农机政〔2020〕10号),对相关企业产品处理提出了意见,并要求相关企业进行整改。

  截至目前,部分企业向我省提交了整改报告,但仍有部分企业还未向我省提交整改报告。请在我省投档相关产品,仍未向我省提交整改报告的相关农机生产企业,尽快按农机政〔2020〕10号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内容,向我省提交整改报告。如到期未提交,我省将按农机政〔2020〕10号文件和相关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0年6月29日

  关于提交伪造、冒用拖拉机翻倾防护装置强度检验报告整改报告的函(冀农机函〔2020〕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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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nync.heb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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