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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关于2020年第三批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作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 本站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8日 收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鄯善县锐隆康达农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生产的13种产品(见附件1)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准予核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第三批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第三批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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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xj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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