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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关于调整部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本站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4日 收藏

豫农机文〔2020〕49号

  各有关单位,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经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部分机具补贴额进行适度调减。2020年12月23日(含)前购置的农机具(以发票日期为准)按原补贴额补贴,2020年12月24日(含)后购置的农机具按新的补贴额执行。补贴额调整一览表另行发布。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抓好稳定和衔接工作。请有关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根据新补贴额变化,做好市场调研预判和生产销售工作。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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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hamd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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