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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保田:有关中国专利侵权诉讼的胜诉判决

作者:久保田 本站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7日 收藏

  株式会社久保田(以下称为“久保田”)在针对中国苏州久富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久富”)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取得胜诉。

  久保田注意到久富制造并销售了型号为“2ZS-4(F4)”、“2ZS-6(F6)”的手扶式插秧机。久保田认为久富的上述行为侵害了久保田的中国专利权,于是在2017年10月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2019年11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认定久富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并作出了要求久富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一审判决。之后,久富向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提起了上诉。2021年4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由此,该专利案件的胜诉最终得以确定。

  在生效判决中,久富被判令停止生产、销售构成侵权的手扶式插秧机“2ZS-4(F4)”、“2ZS-6(F6)”,并向久保田支付损害赔偿及合理开支130万元。

  久保田一直以来都在尊重己方及其他公司知识产权的基础上开展事业活动。如果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久保田将采取坚决的态度进行维权。

  涉案中国专利:ZL200610071543.8

  更多公司信息,请访问:久保田农业机械(苏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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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s://www.nongjit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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