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小程序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电动割胶刀》专项鉴定大纲的公示

作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本站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1日 收藏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要求,按照工作程序,现将《电动割胶刀》专项鉴定大纲(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1日至7月1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联系人:吴清旭,联系电话:0898-66784170,邮箱:njzjdk@163.com。

     附件:DG46-Z 004-2021电动割胶刀(公示稿).doc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1日

分享到:
新闻来源地址: http://agri.hainan.gov.cn/
  • 暂无评论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