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小程序

新疆兵团关于启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平台和兵团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的通知

作者:兵团农业农村局 本站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8日 收藏

  各师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要求,为全面提升兵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兵团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办理服务系统”)、兵团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以下简称“投档平台”)等系统平台于即日开通运行。为做好系统各项管理操作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

  (一)办理服务系统(47.102.150.27:7121/)实行实名制管理,所有师市、团场管理操作人员必须采用实名开通系统用户。管理人员应当设立AB岗,管理人员用户名和密码在收到《兵团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管理人员备案表》(附件1)后发放师市。各级财政管理操作、浏览账户由同级农业农村部门管理人员设置。

  (二)生产企业需登录“生产企业登录”模块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经系统管理员审核后,系统将自动回复邮件告知登录名和密码。获取登录名和密码后,须及时登录修改密码,并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原则上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都需要重新投档,农机产品在投档平台中评审通过并导入办理服务系统后方可注册,否则系统会提示“提交失败:企业名称不存在”。

  二、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

  兵团投档平台(http://td.sxwhkj.com/)启动后,全年受理,分批发布,每年至少发布2批次。除机具评审期封闭外,其余时间段农机生产企业均可投档。农机生产企业应按照“自愿申报、自主投档、承诺践诺”的原则进行投档。投档时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逐项核对鉴定平台传输的信息,依据机具的性能、结构、基本配置和参数以及价格等,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选定所属档次。

  原则上今年所有农机产品均需重新进行投档。其中联合整地机、整地施肥播种机、营养钵压制机、撒肥机、甜菜收获机、果蔬烘干机、种子清选机、喷灌机、微灌设备、喂料机、送料机、粪污固液分离机、残膜回收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食用菌料装瓶(袋)机、籽棉清理机、热水加温系统、沼气发电机组、有机肥加工设备、果园轨道运输机等21个品目暂缓投档,待分档和补贴额信息经农业农村部专家评审后,再启动投档。

  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生产企业自主投档的产品分批次进行评审、公示、公告,所有公示、公告均在兵团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47.102.150.27:7101/)公布,后续投档工作不再另行通知。

  三、兵团农机购置补贴APP管理系统

  自2021年起,兵团全面推广使用手机APP办理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开展非现场补贴申请、补贴办理“一站式”服务等,加快实现购机户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兵团农机购置补贴APP下载二维码如下:

  注:兵团农机购置补贴APP为新开发软件,2019版APP停止使用;下载扫描时用手机浏览器,不能用微信。操作说明书可在兵团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四、兵团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47.102.150.27:7101)是各级各部门、职工群众、生产企业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接受全社会监督的窗口。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主要有: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文件,近三年师市团镇补贴受益对象、资金兑付情况、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的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使用进度等信息。兵师农业农村局对专栏建设和信息更新情况每年至少开展2次抽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联系人:秦浩、李智勇

  联系电话:0991-2890287、0991-8835436

  兵团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6日

  20210726兵团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人员备案表.xls

  20210726关于启用兵团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平台和兵团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的通知.docx

下载附件

分享到:
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xjbt.gov.cn/
  • 暂无评论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