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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作者:海南省财政厅 本站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1日 收藏

  各市县财政局,省农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114号)有关规定,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公司)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该项资金列2022年“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功能科目,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及时拨付使用。同时,请按照相关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市县
(单位)
合计约束性任务备注
良种良法技术补助★农机购置补贴★
 合计389126501241 
1海口市100 100 
2三亚市690590100 
3儋州市60 60 
4琼海市100 100 
5文昌市60 60 
6万宁市60 60 
7定安县60 60 
8澄迈县100 100 
9屯昌县60 60 
10东方市100 100 
11乐东县12501150100 
12昌江县60 60 
13陵水县81075060 
14保亭县30 30 
15琼中县30 30 
16白沙县30 30 
17临高县100 100 
18五指山市31 31 
19海南农垦控股160160 支出经济
集团有限公司 分类科目:
 50799

注:标注★的支出方向不纳入统筹整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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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mof.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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