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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本站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6日 收藏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农牧局、财政局:

  根据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情况,我区将适当调整2022年保护性耕作补助标准,决定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2〕121号)。具体调整完善的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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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nmt.nm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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