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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办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本站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4日 收藏

赣农机函〔2022〕27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计财〔2021〕8号)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全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21〕27号)要求,我省新增部分机具实行“三合一”办理,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实施机具

  列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办理范围的机具包括: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履带自走式旋耕机、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四轮乘坐式水稻有序抛秧机、油菜籽收获机7个品目或档次的机具。

  二、实施时间

  前期已实行“三合一”办理机具(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按本通知要求继续执行。其他新增实行“三合一”办理的机具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22年11月30日为过渡期,2022年12月1日及以后生产并在我省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列入“三合一”办理范围的机具必须符合本通知相关要求,否则无法办理补贴。我省将同步实施“先用后补”,即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购机后可提出申请补贴,待机具的作业面积了累计达到20亩(含)后即可兑付补贴资金,“三合一”办理操作方式流程说明详见附件1。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生成补贴机具二维码

  1.生产企业注册登录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nj2wm.com,系统使用说明书详见附件2)后,根据系统提示添加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出厂)编号等信息、发动机编号、发动机标定功率等信息,生成补贴机具二维码标识。

  2.机具二维码标识应符合《农机购置补贴用二维码编码规则》(T/NJ 1265—2020/T/CAAMM 80—2020)要求(详见附件3),使用金属材质铆接固定安装于机具醒目位置,方便手机扫描。二维码标牌可以与原产品铭牌合二为一,也可以在原产品铭牌邻接位置单独铆接固定。

  3.生产企业在产品出厂前,要通过二维码系统配套的APP核验工具(登录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可下载),核查该二维码是否能够正常读取,因二维码信息不能正常被读取而影响购机者补贴申请办理的,相应损失全部由生产企业负责。

  (二)安装北斗定位终端

  1.生产企业要在机具出厂前安装北斗定位终端,满足《农机购置补贴北斗定位终端硬件说明》(详见附件4)要求,符合《农机购置补贴北斗定位终端数据传输协议(V2.0.0)》(详见附件5)等规定,确保数据能够按要求直传到我省农机购置补贴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且传输数据信息的能力不能少于3年(自购机之日起计算)。

  2.机具安装北斗定位终端后,要在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中将北斗定位终端设备编号(IMEI号)与机具出厂编号进行绑定,实现“一机一码一终端”。

  3.生产企业或为生产企业提供北斗定位终端配套的企业,使用农机物联网开发者平台(http://dev-iot.dtwl360.com)对接通信协议,并在该平台添加安装的北斗定位终端,确保安装在农机上的北斗定位终端数据传输对接成功。企业可在物联网开发者平台或二维码配套APP上,查看机具轨迹数据是否上传成功。因北斗终端未能按要求传输数据,影响购机者补贴申请办理的,相应损失全部由生产企业负责。农机生产企业应确保二维码、北斗定位终端符合相关要求,发现问题后及时整改到位,因其自身存在原因导致购机者补贴无法正常申请办理的,将取消相关企业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技术支持:张雪鹏,15110247163;

  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技术支持:周锐,18519101222;

  “三合一”办理APP技术支持:王宇虎,18610968177;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咨询:柳振东,0791-86234564。

  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三合一”办理操作方式流程说明.pdf

  附件2: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使用说明.pdf

  附件3:农机购置补贴用二维码编制规则.pdf

  附件4:农机购置补贴北斗定位终端硬件说明(定稿).pdf

  附件5:农机购置补贴北斗定位终端数据传输协议.pdf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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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nync.jian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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