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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关于2021年农机质量调查发现违规问题处理结果的通报

作者: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本站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9日 收藏

  黑农厅函〔2022〕1445号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总站及相关各企业:

  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的通知》(黑农厅函〔2021〕594号),对享受我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的200马力以上(含200马力)轮式拖拉机和水稻联合收割机的有关用户,调查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售后服务状况并核查200马力以上(含200马力)轮式拖拉机补贴产品基本配置和投档参数的一致性。在调查中发现部分产品违反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山东瑞泽重工有限公司

  (一)发现问题

  山东瑞泽重工有限公司生产的RG2104型轮式拖拉机在参与黑龙江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存在补贴产品配置与检验报告主参数配置不符,表现为档位数与鉴定机构公示的配置不符,档位数发生变化,未主动报告影响补贴政策实施的异常情况。

  (二)违规行为

  违反了《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黑农厅联发〔2020〕40号)第三章第九条(四)款规定销售的产品与法定鉴定公示的配置不符,属较重违规行为。

  (三)处理依据及处理结果

  依据《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黑农厅联发〔2020〕40号)第五章第十三条(二)款针对较重违规行为,取消山东瑞泽重工有限公司生产的RG2104型轮式拖拉机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二、河南千里机械有限公司

  (一)发现问题

  河南千里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千里牛2104B型轮式拖拉机在参与黑龙江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存在补贴产品出厂编号不规范情况,表现为在机体显著位置未发现拓印号,且企业未及时反馈处理。

  (二)违规行为

  违反《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黑农厅联发〔2020〕40号)第三章第八条(三)款规定补贴产品出厂编号不规范,属于一般违规行为。

  (三)处理依据及处理结果

  依据《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黑农厅联发〔2020〕40号)第五章第十三条(一)款及第五章第十五条针对一般违规行为,暂停河南千里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千里牛2104B型轮式拖拉机的补贴资格3个月。

  三、潍坊市奥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一)发现问题

  潍坊市奥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奥维-2104A型轮式拖拉机,在调查中发现可靠性存在问题,表现为前驱动输入轴断裂和液压油管爆裂,且未整改。

  (二)违规行为

  一是违反《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收到整改通知后不按要求整改,二是违反《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黑农厅联发〔2020〕40号)第三章第八条(三)款规定不积极处置,属于一般违规行为。

  (三)处理依据及处理结果

  依据《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黑农厅联发〔2020〕40号)第五章第十三条(一)款及第五章第十五条针对一般违规行为,暂停潍坊市奥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奥维-2104A型轮式拖拉机的补贴资格3个月。

  四、宏力重工有限公司

  (一)发现问题

  宏力重工有限公司生产的HL2104-Q型轮式拖拉机,在调查中发现安全性存在问题,表现为油箱加油口无安全标志,且未整改。

  (二)违规行为

  第一违反《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收到整改通知后不按要求整改,第二违反《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黑农厅联发〔2020〕40号)第三章第八条(三)款规定不积极处置,属于一般违规行为。

  (三)处理依据及处理结果

  依据《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黑农厅联发[2020]40号)第五章第十三条(一)款及第五章第十五条针对一般违规行为,暂停宏力重工有限公司生产的HL2104-Q型轮式拖拉机的补贴资格3个月。

  各级农业农村局、农机总站要加强对涉事农机产销企业所有补贴产品的重点监控,发现违规问题按规定处理,并即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相关产销企业要切实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行为。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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