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小程序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关于公布2022年第三批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承担机构能力确认范围的通知

作者: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本站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8日 收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农机鉴〔2019〕54号)相关规定,我站对6家鉴定机构申请扩项的17项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能力予以确认。

  现将2022年第三批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承担机构能力确认范围予以公布(见附件),有效期五年,自公布之日算起。

  附件:2022年第三批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能力确认的机构及范围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

  2022年第三批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能力确认的机构及范围

序号机构名称鉴定范围机构地址联系方式有效期
1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移栽机(不含摆秧机、移栽打孔机)、粮食色选机、耕整地作业监控设备(农机耕整地作业监测终端)、辅助驾驶(系统)设备(农业用北斗导航终端(不含渔船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电话:010-59199061五年
传真:010-59199062
2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辅助驾驶(系统)设备(农业用北斗导航终端(不含渔船用))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60号电话:010-59198702五年
传真:010-59198692
3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大豆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长安路电话:0451-53796056五年
传真:0451-53796433
4湖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移栽机(不含摆秧机、移栽打孔机)、油菜籽收获机、全混合日粮制备机、果蔬分级机(限果品分级机)、水果打蜡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电话:027-59750377五年
传真:027-59750381
5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鉴定站谷物(粮食)干燥机、打(压)捆机、喂(送)料机(不含自动推料机)广西南宁市安吉大道19号电话:0771-3116475五年
传真:0771-3116475
6甘肃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总站根(块)茎种子播种机(限马铃薯种植机)、青(黄)饲料收获机(不含秸秆收割(集)机)甘肃省兰州市北滨河中路820号电话:0931-8320060五年
传真:0931-8320060

 

分享到:
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amic.agri.cn/
  • 暂无评论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