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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国三排放柴油农机产品的公示

作者:山西农机中心 本站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9日 收藏

  各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柴油农业机械执行国四排放标准的通告》(晋农业农村厅通告〔2022〕10号)文件精神,2022年12月1日(含)后购置的“国三”排放柴油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不能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为贯彻执行上述要求,我省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系统中“国三”排放的柴油农机产品进行了梳理标记,建立“国三”产品目录库(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请各企业认真核对产品信息,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盖章扫描件,文件名称格式为“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反馈至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企业已核实无误,公示后因信息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企业承担。

  公示时间:4月17日-4月23日

  电子邮箱:sxnjbt@163.com

  附件:国三产品库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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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njj.shan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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