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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对投档违规企业和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本站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6日 收藏

内农牧通报〔2023〕44号

  各盟市农牧局、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依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农牧规发〔2017〕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我厅对投档违规企业和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展开调查,经调查核实、专家反馈、企业约谈、集体研究,对涉及企业和补贴产品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山东易田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WYTZ1200-18(G4)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3WYTZ3000-21(G4)型自走式高地隙喷杆喷雾机、3WYTZ700-10(G4)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贵州盛源农机制造有限公司9HW-1000、9HW-1000B饲料混合机;新乡市北方散热器有限公司9HWP-1000饲料混合机;以上三家公司在我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形式审核中发现存在“高档低投”的违规行为,决定给予“暂停补贴资格三个月”的处理结果。内蒙古牧昌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9HWS-1300饲料混合机;郑州市牧昌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9HW-700饲料混合机;郑州多鑫农业机械有限公司9HW-650、9HW-700饲料混合机;以上三家公司在我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形式审核中发现存在“低档高投”的违规行为,决定给予“暂停补贴资格一年”的处理结果。瓦房店明运农机装备有限公司2BMZ-2免耕播种机在我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过程中存在“参数与鉴定报告不符”的违规行为,决定给予以“取消补贴资格”的处理结果。以上违规行为的处理期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计算。被暂停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的产品,其生产企业要在处理期满后6个月内,提交书面恢复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行放弃相关产品补贴资格,原则上不再恢复。

  全区各级农牧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定,对涉事企业及产品进行重点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农机产销企业要引以为戒,落实整改,严格遵守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因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行为处理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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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nmt.nm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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