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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关于2023年第四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通过形式审核投档产品信息的通告

作者:辽宁农业农村厅 本站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日 收藏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21〕146号)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专家形式审核、公示征求意见,确定辽宁省2023年第四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通过形式审核的1835个投档产品为辽宁省2023年第四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现将产品信息予以通告。

  需现场演示论证的补贴产品应于12月31日前将承诺书报送我厅。需提交现场演示论证报告的打(压)捆机、青饲料收获机应于2024年12月15日前,高性能免耕播种机应于2024年5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厅。承诺书及现场演示评价报告样式,请在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行政通知”2022年3月30日《关于公示辽宁省2022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投档产品形式审核结果的通知》中下载。

  补贴产品导入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后,相关农机生产企业要及时阅读、上传《2023年度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承诺书》,并按照承诺内容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史祝男电话:024-23448700

  邮箱:lnsnjj@sina.com

  附件:辽宁省2023年第四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信息表.xls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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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218.60.14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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