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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暂停部分品目或档次农机产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通知

作者:河北农机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6日 收藏

  各市、县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农机产销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印发的《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计财〔2021〕8号)和《2021-2023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专家测算评审等程序,我省对部分分档进行了补贴额调整或退出补贴,形成了《2021-2023年河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三次调整部分)》(公示稿)(具体见《关于《2021-2023年河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三次调整部分)》的公示)。综合考虑补贴政策风险、其他省补贴额和档次补贴差等,经研究,5月6日(含)起暂停此次涉及补贴额调整或退出补贴产品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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