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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关于对未升级为国四排放的农机产品试验鉴定证书进行注销的公示

作者:湖北农业农村厅 本站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0日 收藏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信息变更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关于对未升级为国四排放的农机产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进行注销的公示》(农机化总站〔2025〕72号)要求,统计出我站自实施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变更“国四”要求以来的有效产品证书,拟注销我站核发的尚未变更为国四排放的农机产品试验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25年7月10日至7月25日。未变更为国四排放的农机试验鉴定证书和产品信息表见附件,公示证书和产品信息未列入附件的国三排放标准产品,公示期内企业应主动提交证书注销申请。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证书和产品信息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

  三、公示结束后,我站将注销未变更为国四排放的农机试验鉴定证书,不再受理按照通知(农机化总站〔2022〕47号)要求申报的国四变更申请。

  联系电话:027-59750373

  电子邮箱:hbnjjd@126.com

  通讯方式: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湖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邮编:430068,收件人:业务综合室杨翮。

  附件:未变更为国四排放的农机试验鉴定证书和产品信息表

  湖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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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s://hbnjjd.hb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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