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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关于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对未升级为国四排放的农机产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进行注销的公示

作者:甘肃农业农村厅 本站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3日 收藏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信息变更工作,依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关于对未升级为国四排放的农机产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进行注销的公示》(农机化总站〔2025〕72号)文件精神,统计出我站自实施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变更“国四”要求以来的有效产品证书,拟注销我站核发的尚未变更为国四排放的农机产品试验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27日。未变更为国四排放的农机试验鉴定证书和产品信息表见附件。公示证书和产品信息未列入附件的国三排放标准产品,公示期内企业应主动提交证书注销申请。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证书和产品信息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

  三、公示结束后,我站将注销未变更为国四排放的农机试验鉴定证书,不再受理按照通知(农机化总站〔2022〕47号)要求申报的国四变更申请。

  联系电话:0931-8320060

  电子邮箱:GSNJJDZY@126.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中路820号,邮编:730046

  收件人:鉴定业务科

  附件:未变更国四排放标准的农机试验鉴定证书和产品信息表

  甘肃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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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202.127.42.49: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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