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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恢复补贴资格的通知

作者:内蒙古农牧厅 本站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8日 收藏

  各盟市农牧局、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依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规定,经调查核实、专家指导、集体研究、约谈告知等程序,对涉及企业申请恢复补贴资格做如下处理决定。

  临泽县振兴农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9HW-1200饲料混合机2024年9月在我区投档时存在“高档低投”的违规行为,且未按要求参加违规约谈,被暂停补贴资格六个月。经企业申请,按照有关规定符合恢复补贴资格条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临泽县振兴农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9HW-1200饲料混合机补贴资格。

  全区各级农牧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定,对涉事企业及产品进行重点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农机产销企业要引以为戒,落实整改,严格遵守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因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行为处理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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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s://nmt.nm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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