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关于拖拉机违法载人问题的几点思考

作者:菏泽农机化信息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9日

    单县地处鲁西南平原地区,地势平坦,交通便利,乡村面积广阔,经济属于欠发达地区。在广大农村,拖拉机和机动三轮车几乎成了农民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特别是在“三夏”、“三秋”时期,拖拉机在进行农业生产的同时,也肩负起了运输人和物的任务,违法载人情况在这两段时期更加严重。而乡村道路普遍存在着路况相对较差、农忙时期人口密度较大的状况,所以安全隐患比较突出,常引发一些伤亡事故。尽管近年来单县加大了对拖拉机违法载人问题的查处力度,但部分乡镇部分农民仍抱有侥幸心里,拖拉机违法载人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拖拉机安全生产情况依然严峻。
 
    一、拖拉机违法载人屡禁不止的原因。
 
    一是农村地区交通条件较差。单县农村面积较大,农村特别是偏远农村,交通环境较差,虽然大多数农村公路都修通了,但由于路况差,不符合开通客车的标准,上路行驶的车辆主要是拖拉机和三轮车。有的乡村道路虽然也开通了客车,但由于客源有限、车辆损耗大,因而班次较少,不能满足农村流动人员的需求,于是只好见车就乘,这就为拖拉机载人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间。
 
    二是长久以来生活习惯的影响。一些拖拉机驾驶员和乘坐者明知拖拉机载人的危险性,但由于要求搭乘的人中不是亲戚,就是邻近的熟人,若不答应,不仅得罪人,失去了人缘,还会招致意想不到的麻烦,因而碍于情面,不得不答应。
 
    三是拖拉机驾驶员和农民安全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部分拖拉机驾驶员和农民文化程度较低,缺乏系统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对拖拉机载人的危害认识不足,往往以听天由命、麻木不仁的态度对待农机安全生产。不少拖拉机驾驶员,因利益驱使,抱着“山高皇帝远”的侥幸心理,对拖拉机载人习以为常。
 
    四是安全生产责任没有落到实处。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国务院及各级政府早已明确规定,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安全生产的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到每个单位,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意识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相当部分乡镇还认为他们是协助抓安全,而主要责任在县级有关部门,村一级干部对拖拉机载人,无牌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视而不见。
 
    五是管理部门多,安全监督不到位。从我国确定的“业主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体制看出,行业管理是明确的,但从各行业部门管理部门职责看,在路检路查中都是各执各的法,各管各的事,没有形成合力。即便是遇到拖拉机载人,也因不属自己的执法职责范围而不理睬,从而间接的纵容了拖拉机违法载人。
 
    二、解决拖拉机违法载人问题的对策
 
    解决拖拉机违法载人问题应坚持标本兼治的方针,即在从严打击以治标的同时,重视并认真解决农民的乘车难的问题以治本。只有标本兼治,打击整治拖拉机违法载人才能获得广大农民的理解和支持,也才能巩固整治的成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机监理等部门,一定要认识到打击整治拖拉机违法载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切实解决农民的乘车难问题,促进城乡经济的发展。把整治拖拉机违法载人和解决农民的乘车难问题提上重要日程,并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一定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安全意识。农机监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拖拉机驾驶员和农民大力宣传严禁拖拉机违法载人的规定及违法载人的严重后果,增强驾驶员的法律意识和广大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使驾驶员自觉拒绝违法载人,广大农民自觉拒乘违规车辆。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拖拉机违法载人的主要路段是未开通客车的乡村道路,时间主要是集中赶场买卖、婚丧嫁娶和接送学生等时候,具有点多、面广、线长以及车主、驾驶员、搭乘人员均是本地人的特点。因此,必须把拖拉机违法载人的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乡镇政府,同时必须明确村组干部对本辖区内的安全教育和违法举报责任,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和考核奖惩体系,形成以乡镇政府日常监管为主,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全力配合的管理机制。
 
    (四)加强乡村道路的监控管理,严肃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农机监理、公安交警、乡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入乡村道路,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检查,加强拖拉机违法载人的打击整治力度。同时,要根据拖拉机违法载人的特点和规律,采取早出晚归、守候堵卡等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对拖拉机载人的治理要分片、划段、确定专人常抓不懈,从根本上堵住拖拉机载人。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并从严从重打击惩处,才能有效地解决拖拉机违法载人“反弹”的问题,也才能为今后的营运客车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加快乡村道路交通建设步伐,切实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从根本上堵住拖拉机违法载人。县、乡人民政府要多方筹措资金,组织并发动农民投工投劳,高标准、高质量把路修好。同时,要加强道路养护,改善道路交通条件,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使之符合通行客车的条件。县级交通管理部门要调整运力,及时安排客车营运。对未开通客车或已开通客车,但班次少的地区,还应发展一定数量的客运货车,以解决零星的农民乘车运货需求。
 
    (六)制订特殊政策,鼓励,支持车主搞好客运。部分边远地区客流量小,客运成本较高,为了让农民乘坐得起客车,客车营运者有一定的收益,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其具体情况,制订出优惠的税费政策。根据乡镇赶场天客流量较大,而平时较小的特点,还应允许客运车辆在相邻的的几个乡镇间营运,以提高车辆的利用率,及营运收益。
 
    (七)增强为农服务意识,搞好服务工作。农机监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更新观念,克服特权思想,坚决纠正不正之风,真正做到服务于民。这样才能取信于民,得到广大农民的理解和支持,才能做好本职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加快乡村道路建设步伐,改善交通环境,切实解决广大农村乘车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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