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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4月15日,青岛,在由中国农机流通协会、农机鉴定总站和农机推广总站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农机企业家论坛”上,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副司长张天佐首先介绍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并就农机购置补贴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张天佐:
购机补贴推动农机化全面发展
《农机市场》 《中国农机化导报》记者
张天佐指出,自2004年中央1号文件确立对农民购置农机实行财政补贴以来,近几年中央安排的购机补贴资金规模连年翻番。从2004年的0.7亿元提高到2007年的12亿元。购机补贴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国农机工业的发展。
张天佐认为,目前执行的这一套农机补贴政策是2005年开始实施的,已经执行了两年多。总体上看,这套办法是科学、规范、可行的。2004~2006年中央财政农机补贴资金合计9.7亿元,相当于每个农民1元钱。正是靠这套办法及其所形成的促进机制,才使中央财政安排的9.7亿元补贴资金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在**短的时间内,用**少的投入,振兴了整个农机行业,带动了全国农机化的快速发展。
记者:年度补贴产品的目录制定,为什么不能将国家补贴资金按照项目分到各个县,由各县制定补贴目录,而采取由中央集中制定补贴目录?
张天佐:现在是由部、省两级分别按照通用类和非通用类农机产品,通过竞争性招标选型,制定年度补贴产品目录,这样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有利于减少企业投标成本,有利于对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如果目录制定权限过于下放,或不制定目录,实行三五年后,可能会产生两大问题。
第一,可能会引起农机工业的新一轮重复建设。由于各级政府都有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解决就业等方面的压力,招标选型的权限下放得越低,操作的局限性就会越大。这样很可能会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以及一些其他原因,把相当一部分资金补到当地的企业和产品上。一些规模很小、不具备发展条件、被市场淘汰的农机企业,在补贴政策的刺激和鼓励下,可能会死灰复燃。甚至还会在补贴政策的拉动下,新上一大批小企业。那么,5年以后我国农机工业企业就不是现在的七、八千家,有可能就是三万或五万家,这将是新一轮的低水平重复建设。
第二,可能会害了农民。购买农机的主体是农民,虽然政府给了一点补贴,但农民拿的是大头。在补贴的刺激下,一些质量性能差的农业机械,农民买回家不能用或不好用,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样就会坑了农民、害了农民。
我们开展任何一项工作的初衷,肯定是希望把好事办好、办实,但是,如果操作不当,方法不对头,**后的结果很可能事与愿违。所以,我们再三斟酌,采用了部、省两级集中选型的目录制度,就是要把资金补到国内**好的、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急需的产品上,对农民负责,对国家负责。把国家的钱真正用在推进农机工业升级换代、技术进步和优秀企业做大做强上。
实行这个政策后,有些小企业反映说:你们设的门槛高,这么一搞把我们给扼杀掉了。这种理解是不对的。我们只是提出了一个必要的门槛,谁达到这个门槛就可以进入,你现在还达不到,就要加快发展,争取早日达到门槛的要求。我们制定的是必要的基本准入条件:如必须经过农机鉴定部门鉴定,产品质量才有一定把握;必须在上年度有一定销售量,才能说明产品能达到一定的技术水平;必须在近几年没有集中投诉,说明产品在市场上经得起检验,这些基本的门槛是必须的。
记者: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际执行过程中,个别地方存在操作不规范、不公平等问题,能否搞事后补贴,先让农民买,再凭购机发票来报销?
张天佐:这个动议很好,但在现在的背景下,不具备操作性。我们的办法是,项目实施县的农机部门根据财政补贴资金的规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初步选定能够享受补贴的农民,并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这些农民享受购机补贴。
首先,由于每年国家的补贴资金规模有限,还不能实行普惠制,只能进行重点补贴。例如,某县国家安排财政补贴资金100万元,能够补贴大中型拖拉机100台。如果实行先购买后补贴的方式,农民一年下来购买了300台。国家补给谁?不补给谁?事后的选择会十分困难,更难做到公平。如果国家实行的是普惠制,补贴资金规模不封顶,这种办法才有可能性。
其次,目前的诚信状况并不理想。2004年我们在个别县搞补贴试点时,对事后补贴的方式进行了尝试,结果真有敢拿着假购机发票,企图冒领国家补贴的。也有个别人与不法经销商串通,利用空头发票(实际未购机)预谋套取补贴资金。主管部门去查验时,农民家中确实有这台机器。一旦享受到补贴后,这台机器可能又“物归原主”了。
第三,我国农村地域辽阔,交通不便,有的县单向跨度就有200多公里。农民补1台机器,需要一个个去核实、去检查,行政成本太高,也难以做到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得不把补贴的有关环节提前,首先选择哪些农民能享受补贴,然后对这些农民实施定向补贴。
记者:现在农业机械种类很多,国家只补贴7大类20多种,农民需要的其它一些机器,为什么不能纳入补贴的范围?
张天佐:一方面是由于资金规模的限制,不能一下把摊子铺得太大,要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有序推进,逐步扩大范围。
随着补贴资金投入增加,中央财政补贴的种类已从2005年的5大类18种,扩大到了今年的7大类24种。另外还有玉米收获机、薯类的种植和收获机、花生收获机等3种机具在部分省(市)开展补贴试点,今年中央补贴的机具类别实际有27种。随着补贴资金规模的增加,中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还会进一步扩大。
另一方面,我们在制定年度补贴方案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允许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分别有所侧重,力求形成中央资金和地方资金互补的格局。允许各省在中央补贴的范围之外,自行增加5类机具,利用地方资金进行补贴。这就把全国补贴的重点和各地特殊的情况有机地结合起来了。从总体看,既有一个统一的、完整的补贴政策,又体现了各级政府事权划分的原则。
有的同志反映,一些贫困地区,补贴30%不足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其实,我们在制度设计上有一条明确规定,各地可以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实行累加补贴,没有上限的限制。但强调要有个适度的比例,不至于使供求矛盾太突出。如果补贴比例过高,那所有的农民都会申请;如果补贴比例太低,可能所有的农民都没有兴趣。补贴多少台?每台补多大比例?是需要研究的。而且年度之间、地区之间都会有所差别。这方面,制度设计实际上赋予了省市县很大的自主权。
记者:中央是如何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来达到对农机行业的宏观调控和引导的?
张天佐:推行农机购置补贴不是补得越多越好,也不是比例越大越好,应该有一个宏观调控的方法。实际上,近几年我们在宏观调控方面采取了两项主要的措施。
一是利用补贴政策调控。这主要体现在制定年度补贴目录这个关键环节上了。我们是通过选择对哪类产品实施补贴、分别补贴多大比例、补多长时间等因素来达到宏观调控、引导的目的。针对农机结构不合理的状况,近几年我们采取重点补大中型、高性能动力机械和配套农机具的做法,体现了宏观调控的目标。
二是利用信息引导。这些年我们都进行了不定期的信息发布,也尝试了发布预警的办法。例如,由于跨区作业推动,小麦收割机得到很快发展。1996~2006年,年均增长超过20%,现在的保有量趋于合理。针对这种情况,去年7月,农业部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并决定对这类产品停止补贴。预警信息发布后,得到了社会的认同,很多企业据此开始调整产品结构。很多农民在选购小麦收割机时就非常谨慎了。不能等到农民驾驶收割机赚不到钱了,销售市场反映产品卖不动了,生产企业再去调整产品结构。那时,就会很被动。
因此,发布预警信息,也是我们工作方法的一种尝试和创新。今后尽量在品种上分析得更细一些,在全国范围内适时地发布调控信息,来引导整个行业的发展。
记者:有些人认为,这几年农机具的增速很高,有的产品连续3年均超过30%的增速,市场被严重“透支”了。您怎么看待?
张天佐:我不太赞同这个观点。首先,从总体上来说,我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不足40%,有巨大的发展空间。第二,许多生产环节的机械化刚刚起步,我国的玉米机收水平仅为4%,水稻的机械化水平也很低,甘蔗的机收几乎是零,采棉机还主要依靠进口,国产机还在攻关阶段。第三,很多地方还是以人、畜力进行田间作业为主,如四川东北部,现在还是用水牛耕田,农民买个耕整机都很困难,机械化水平很低。第四,现在农村大量的劳动力在转移,很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严重短缺,要靠机械化来保证农业生产。因此,现在正处于需求高峰期,不存在市场透支问题。
根据对一些省(市)的测算表明,目前补贴资金也只能满足农民当年购机需求的20%~40%。现在议论**多的是拖拉机、收割机。
从各类收割机的结构分析,小麦收割机市场已经趋于饱和,今后主要以更新换代为主。今年已经取消补贴并发布了预警信息,销量大幅度下降是我们预期的。其它类别的收割机,如玉米收割机、水稻收割机缺口还很大,还要继续补下去,并且要补相当长一段时间。在补的过程中会随着量的增加,调整补贴的比例和地区。
大中型拖拉机今年的增幅可能在15%左右,假如去年新增20万台,今年预计有25万台左右的新增量。我们不希望发展太快,希望持续、均衡、协调发展。发展太快了也不正常,很多后续工作可能会跟不上。产品成熟需要一个过程,产品销量上去了,售后服务、零部件供应也需要协调跟进,否则会带来很多问题。我们有意识地扩大补贴范围、补贴品种,是为了抑制某些品种的过快增长。
拉动大中型拖拉机增长的原因至少有5个方面:一是正常需求。大中型拖拉机这几年刚刚起步,市场总体尚处于起步阶段,应该有一定的增长需求。二是更新需求。大中拖保有量中有很多是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它的维修成本很高。随着跨区作业的推广和燃油价格的提高,报废速度也会大大加快。所以每年更新几万台是没有问题的。三是出口需求,这几年拖拉机出口形势非常好。据了解,国外有巨大市场可供我们开拓,很多企业看到了这个市场,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一条腿开辟国内市场,另一条腿大举开拓国际市场。四是农机户在更新拖拉机的过程中有个明显的趋势,就是原来拥有小型拖拉机的农机户,在更新时都换成了中、大型拖拉机。这方面的增长因素也不可忽视。五是多年来农业机械化处于低潮,被长期抑制的一些潜在需求正在逐步释放。从大中型拖拉机的保有量看,远未达到饱和状态,适度的增长是合理的。
随着国家农机补贴规模的扩大,农机市场对补贴的依赖程度会增加,这是客观的。从销售市场的变化特点看,如果没有补贴政策,市场可能会随着农业生产的旺季和淡季起伏变化。有了补贴政策,市场可能会随着补贴操作的时间而有所起伏。总体上不会对农机市场造成太大的影响。因为有补贴政策,出现农民等待和观望的现象是可以理解的。在这种情况下,各个企业就要把握农民的心态变化,把握好市场的变化规律。保证旺季能供上货,淡季进行适量的储备,适时调整生产结构、营销的策略。
记者:农机工业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的带动下达到了快速发展,但农机流通无论在政策的制定和制度的建立方面,还是监督管理方面都显得相对滞后。怎么解决农机流通为农机工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问题?
张天佐:农机流通是一个较难解决的问题。农机流通领域,现在是“小规模、大群体”,经销单位很多,但个体规模不大,存在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一些小规模的“夫妻”店短期行为严重,培训和售后服务难以到位。二是假冒伪劣泛滥,有的为了赚钱,以假充真,坑害农民。三是年多来,通过补贴政策,我们在促进农机工业发展、加强农机管理、鉴定、推广等方面都找到了一些合适的办法和途径,唯独流通行业还没有找到更好的切入点。
现在补贴过程中大家反映比较多的,就是有些地方流通秩序比较混乱。他说,有的同志提出的办法很好,应该走两条路:第一,要扶持一批优秀的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做出品牌。过去,我们往往注重生产企业创品牌,而对流通企业创品牌注重不够。我国农机流通领域中如果有一批品牌企业,农民花几万块钱买的农业机械,在需要换几个零件时,他会舍得花钱到品牌店去买。第二,要采用现代的流通方式,来重组和改变流通企业。现在发展比较快的,特别是日用百货零售领域发展的连锁经营、加盟经营、直销经营等模式,完全可以引用到农机流通领域。随着连锁店的发展,品牌的价值、品牌的影响力也会体现出来。
在确定补贴机具经销商的问题上,应该更多地尊重生产企业的选择权,数量上不宜过少,也不赞成很多经销商都参与进来。过度集中,易形成垄断,形成官商作风;过于分散,难于监管,又易引起恶性竞争,质量和服务得不到保证。
记者:部分企业为了加入补贴目录,是否存在有些企业采取不同的手段、方式和方法的现象?这样做事实上增加了产品的营销成本,提高了产品的价格,给农民增加了压力。
张天佐:营销成本问题可分两类情况。一类是正常的宣传成本。比如,企业为了扩大产品影响,做些宣传广告,参加各地的展示会、展销会,都是需要成本投入。我们要求任何一级的农机管理部门,都不能强迫企业参加这类活动。可邀请参加,不愿参加的不能强迫。更不能因为企业不参加某个会议或宣传仪式,就把它从目录中取消,这是绝对禁止的。行政主管部门就是要为企业创造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各类展会或活动要靠市场机制和服务的水平赢得企业的积极参与。
另一类是暗箱操作问题。购机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表现在,一个办法,一个实施方案,一个招标目录,这三个“一”,确定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制度框架。这套制度是严格、规范、透明的,各级农机部门认真按制度办事,就不会有暗箱操作。现在确实有个别地方没有严格按规定办事,对于这些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对于在严格的制度约束下,还可能会出现暗箱操作问题,除了个别地方缺少必要的工作经费,想通过开展活动,得到一定经费补偿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有个别企业在里面助长了这个风气。如果企业都坚决按政策操作,而不是企业之间暗地搞小动作,这种事情很难形成风气。我们倡议企业,自觉地做到公平竞争,靠产品质量、品牌信誉、售后服务,在市场上赢得农民,赢得基层的农机管理部门的信赖。同时,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机管理系统的监督管理。
记者:2007年中央和地方用于农机购置补贴的资金以及资金实施是如何安排的?
张天佐:今年的补贴资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中央财政专项补贴12亿元,另一部分是国家优粮工程农机装备推进项目,也有约5亿元。这样,中央财政农机补贴资金加起来共有17亿元左右。
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的实施时段集中在4~8月份。由于各地生产季节和操作进度的差异比较大,各省的具体实施时间会有先有后。优粮工程资金预计8月份才能下达,操作时段是8月份到年底。生产企业应掌握节奏,统筹安排生产和经销,确保机具供应。今年预计各地的补贴资金也会超过10亿元。
国家财政补贴力度的加大,对农机企业是个机遇,希望各企业能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乘势而上,取得更大的发展。
发表于 @ 2008年06月28日 21:37: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