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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梦县农机网 作者:喻运强
党和政府历来对“三农”问题非常重视,特别是今年以来,把“三农”问题提高到“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农”工作被强调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农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前所未有的广泛关注。农机部门作为政府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工作部门,责无旁贷地要为探索解决“三农”问题做出积极的努力,为做好“三农”工作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三农”问题涉及方方面面。本文仅就农机化发展与“三农”问题的关系、作用和对策,浅谈一些认识。
一、农机化缘于“三农”,发展于“三农”
“农业兴、百业兴,农民富,国家富,农村稳,天下稳”。农业不仅是关系国脉的重要基础,也是衍生其他各业,并与之兴衰存亡的根本。农业机械是衍生于农业这个“母体”,之后又“反哺”农业的先进生产力,是服务“三农”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全世界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以及我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早已证明,农业的发展,农民的增收,农村经济的繁荣与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是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只有以机械为主的生产力系统代替人力为主的生产力系统,也只有通过农业机械为主的先进生产力要素的优化组合才能实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将农民增收的希望变为增收的现实。农业机械的发展,必然带动农民收入的增加,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加速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可以说这是世界上先进国家和地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共同经验,也是被我国农业实践所证明的事实。2004年2月,我们对成都地区的十几个主要农资品种价格情况作了市场调查,在调查分析农业生产成本中了解到,在水稻、小麦收获的作业亩成本上,机械化作业成本与人工作业成本相比,费用减少达25%以上。事实证明,农业机械化作业有利于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从而增加农民收入。
毫无疑问,农业的发展,农村经济的繁荣,农民收入的增加,是建立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之上的。犹如运载火箭必须借助强有力的“助推器”才能飞上太空一样,农业机械正是发挥着服务“三农”的“助推器”作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这个“助推器”本身的科技含量也将不断提高,其“推力”也会不断加大,从而使“三农”问题解决的速度也将随之不断加快。当然,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与农业的发展,农村经济的繁荣,农民收入的增加是互为依托、相辅相成的一个“共同体”。“三农”兴,农机兴。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条件下,农民要借助先进的生产工具去实现收入的增加,而当农民收入有了增加以后,为了发展生产,使收入进一步增加,才可能添置新的更为先进的生产工具。农民的收入水平和富裕程度决定着农机化发展的水平和发展的速度,这可以说是我国国情下农机化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没有农业机械化这个“助推器”,农业的发展,农民的增收,农村经济的繁荣进程就会更难,或者说更加缓慢;反之,没有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农民收入的增加这个“动力源”,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也将缺乏后劲或举步维艰。
二、重新审视农机化在服务“三农”中的地位和作用
农业机械化是个老话题,但它在研究当前“三农”问题上却是值得引起重视和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要树立起“大农机”服务于“大农业”的新的理念,充分认识农机化在“三农”工作中应有的地位与作用。
过去,人们对农业机械和农业机械化的普遍认识局限于农田作业的机械和机械化。2004年1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对这两个概念作了明确的法律界定。可以看出,农业机械和农业机械化不仅指大田农业生产的机械和机械化,而是包含了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农田基本建设等为农业以及为农事相关的机械和机械化。农业机械化的内涵和外延及其作用与功能都在扩大。从农业机械化的领域看,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大农业;从农业机械化的过程看,包括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全过程。农业机械化作为一个技术经济发展过程,是农村社会进步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可以说,农业的发展,农村经济的繁荣,农民富裕的过程就是农业机械装备发展的过程。没有农业机械化,就不会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三农”的兴旺。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充分利用农业资源、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发展农村经济,是我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选择。
必须正视,许多年来农机战线上的干部职工为农机化地发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但由于对农机化的认识不清等诸多原因,农机化服务领域尚存在许多的空白。2004年初,成都市在制定全市的农机化工作的基本思路时围绕服务于“三农”这个中心,提出了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其中之一就是由单纯为农业生产服务向为农业生产与农民生活服务并重转变。经过我们近一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初步成效。尽管我们的一些实践尚处于探索阶段或尚未完全成熟,但可经多年实践证明了的,农业机械化在服务“三农”中的作用和功能已被实践证明,具有以下功能:一是有节约功能,可以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二是具有催化功能,可以有效提高技术应用水平;三是具有强化功能,可以有效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农业机械装备水平的提高,不仅强化了农业生产手段,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而且提高了人们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具有增效功能,可以有效促进经济快速发展。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的发展,农机科技含量会不断提升,不仅可以节省劳动时间,提高单位时间的价值量,而且可以大大拓展生产空间,充分利用光、热、土资源,趋利避害,发展立体、优质高效农业,实行集约经营,提高规模效益。在生产基地建设,丘陵、山地、荒山、荒坡的开发,节水灌溉、防洪排涝工程的建立,温室大棚、良种育苗技术的实施,都需要以机械化为手段;建立"拳头"产品和"龙头"企业,也离不开机械化的推动;建立市场体系和运销网络,也离不开机械化的牵引;千家万户的小生产难以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相对接,机械化运销装备就是引导农户进入市场体系的桥梁,是农产品运销过程中实现保鲜、烘干、冷冻、储藏的载体。同时,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为实现产、供、销一条龙,农户通向市场搭起了一座桥梁,可以有效缩短产销之间的时空距离,帮助农产品价值的实现,减少农产品的市场风险,从而可以保证农民在其生产过程中得到更多实惠,做到增产增收。
总之,农机化在“三农”中占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是“三农”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是服务“三农”的生力军。
三、贯彻《促进法》,努力实现“三农”与农机化“双兴”
农机化事业发展喜事连连:1月和3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两会”对加快农村发展和深化农村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中央1号文件又对促进农民增收、确保粮食安全、深化农村改革等问题再次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党、全社会关注“三农”问题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这对从事“三农”工作的农机人来说是极好的机遇,也倍感鼓舞。11月1日《促进法》开始正式实施,这是农机化发展史上的大事,农机化发展从此步入了依法发展的新阶段。
《促进法》是一部促进农机化事业发展的大法,是一部护农兴农的法律。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促进法》是我们农机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我们要抓住《促进法》贯彻实施的有利机遇和条件,在今后的工作中,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强化措施。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适应新形势,找准“着眼点”。贯彻实施《促进法》,需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变化,主动推进农机部门思想观念,工作职能和工作作风的转变,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着眼于切实把农机管理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充分发挥政策法律效应,依法抓好扶持政策措施的落实,以人为本,促进农机化的全面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农机化水平,让农民充分享受现代农业带来的文明成果,不断地解放发展农村生产力,建设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以更好地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二是开辟新领域,寻找“延伸点”。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进程中,农机化还没有完全渗透到农村经济发展链条的各个环节之中,其潜能远远没有得到发挥。我们要加强调查研究,抓住农业生产迫切需要和农民增收项目的关键环节,推广使用农机具,提高机械装备水平;要按照《促进法》赋予我们的工作职责,全面思考工作内容,无论是生产过程的机械设备,还是农产品初加工的机械设备,都要纳入工作范畴,在研制、开发引进、推广使用、质量鉴定、安全监理、服务管理等方面做好工作部署,强化工作手段,推进平衡发展;三是选好新项目,强化“支撑点”。项目是发展的载体,也是工作的龙头和抓手。我们已经完成和正在实施一批项目,但还远远不够。在巩固发展老项目的同时,要动脑筋想办法,论证筛选、确定一批新项目,用好的项目支撑农机化工作,促进农机化发展。比如,在《促进法》的农机科研开发、质量保障、推广使用、社会化服务等章节中都有一些新的规定和要求,特别是扶持措施中提出的购机补贴、作业服务减少税收,以及机耕道建设等方面,都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学习,从中开发出新的项目。四是强化新措施,把握“着力点”。要尽快转变以往的工作方式,学会运用经济手段推进农机化发展;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农机化发展;学会运用服务手段保证农机化发展。克服农业机械就是粮食生产机械化,农机管理就是管拖拉机的肤浅认识,按照成都市农机局提出的“三个转变”的要求,树立大农业、大农机的科学发展观,把农机化纳入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格局和城乡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
发展农机,服务“三农”,也是农机化发展的根本目的。我们要借助当前的大好形势,通过《促进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研究和把握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律,不断创新农机化发展机制和服务模式,推进农机产业化发展,不断加快农机化发展步伐,为实现“三农”与农机化发展的“双兴”而努力奋斗!
发表于 @ 2008年07月08日 10:32: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