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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工作方案

作者: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本站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4日 收藏

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2010年工作方案

  为优化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快提升农机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大新购机农民的技术培训力度,深入开展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提升农业劳动者素质,围绕农机化管理、技术和作业服务三支人才队伍建设,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目标,以农机化管理技术员、维修服务员、驾驶操作员、经营销售员和农业设施操作员为培训重点,充分利用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和重点农机化技术推广等手段,大力开展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工作,为建设现代农业和促进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10年培训目标是:完成全国10%以上的农业机械化管理、技术和作业服务人员培训,全国共培训各类农机人员550万人次,其中培训新购机农民100万人次。全国各省(区、市)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任务见附表。

  三、工作内容

  (一)积极开展农机化管理人员培训。以提高农业机械化政策法规执行力为重点,加大农机化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全年培训农机化管理人员20万人次。培训对象以乡级以上农机化行政管理人员为主,培训内容重点是国家惠农政策、农机化法律法规、购机补贴管理办法等。由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认真组织农机化技术人员培训。以提高农业机械化科技水平和支撑能力为重点,加大对农机科研推广等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全年培训农机化技术人员80万人次。培训对象为农机科研、鉴定、推广、监理、教育培训等人员为主,培训内容重点是当前重点推广的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试验鉴定技术及安全监理技术等。由各级农机科研、鉴定、推广、监理、培训机构等部门组织实施。

  (三)加快农机化作业服务人员培训步伐。以提高农机作业质量和服务人员能力为重点,加大对农机驾驶维修等作业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针对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快速增长,加快乡村农机从业人员和新购机农民的培训步伐。全年培训450万人次,其中新购机农民100万人次。培训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新购买农机具的农民,内容侧重农机驾驶操作、维修保养、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知识等。由各级农机推广、农机校、农机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等共同实施。

  四、培训方式

  各级农机部门要紧紧围绕农业生产的实际和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求,积极创新培训形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充分利用国家各项扶持政策,创造培训机会,搞活培训形式。

  (一)举办专题培训班和现场演示会。各地结合重点工作和重点技术推广项目,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或现场演示会等形式做好技术推广培训工作,提高保护性耕作、水稻育插秧、玉米机械化收获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水平。

  (二)认真实施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按照阳光工程农机培训的要求,加强与农业科教等有关部门配合,密切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化重点推广技术的结合,提高培训实际成效,让更多农民享受国家惠农政策。

  (三)加大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开发。积极促进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与维修管理、安全监理、技术推广等教育培训工作的结合,加大农机高技能人才开发培养,进一步加快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步伐。

  (四)严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严格要求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取得法定证件,提高机手驾驶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水平。

  (五)通过政企联动等形式开展培训。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加大政企联动、事企联动或者企校共建的力度,充分利用企业现场设备和场所开展培训服务,鼓励相关企业、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参与培训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100万新购置农机具的农民开展培训是我部2010年为农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密切配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加大对新购机农民的培训力度。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精心组织,协调配合。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发挥好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作用,加强与当地农业、科教等部门的配合,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要进一步完善培训教材,在选好《大中型拖拉机》等五本阳光工程农机培训通用教材的基础上,对内容提出更新和补充意见。结合当地重点推广的新技术,组织编写好技术推广教材。

  (三)争取资金,加强扶持。各地要充分利用扶持农机化发展的政策,多渠道筹措培训经费。加大对农机驾驶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以及农机化学校的扶持力度,开展培训机构购置教学机具与仪器补贴试点工作,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积极开展培训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四)加大宣传,注重引导。要加大农机化教育培训宣传引导力度,促进培训工作健康发展。广泛通过新闻媒体、技能竞赛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宣传农机化教育培训的作用和成效,提高影响力和认知度,营造有利于推动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认真实施,严格管理。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今年培训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对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高质量完成年度培训任务。请4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我部农机化司,并按季度报送培训工作进度。年度工作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送。

  联系人: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科技教育处李庆东

  电话:010-59192817传真:010-59192863

  E-mail:njhkjc@agri.gov.cn

2010年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人次
序号 省份 培训人员类别
全年 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操作人员 其中:新购机农民
1 北京 4 0.3 0.7 3 0.5
2 天津 1.5 0.1 0.4 1 0.5
3 河北 52 2 7 43 5
4 山西 14 1.2 1.8 11 3.5
5 内蒙古 13.3 0.5 1.8 11 3.5
6 辽宁 13.6 0.6 2 11 3
7 吉林 24.1 0.6 3.5 20 4
8 黑龙江 37.5 2.3 5.2 30 4
9 上海 1.33 0.13 0.2 1 0.5
10 江苏 18.8 0.8 3 15 4
11 浙江 7.4 0.4 1 6 3
12 安徽 26.3 0.5 3.8 22 5
13 福建 1.86 0.06 0.3 1.5 1
14 江西 9.8 0.4 1.4 8 5
15 山东 51 1.5 7.5 42 6
16 河南 48.3 1 7.3 40 6
17 湖北 19.5 0.5 3 16 5.5
18 湖南 12.3 0.3 2 10 5.5
19 广东 3.9 0.4 0.5 3 1.5
20 广西 3.9 0.4 0.5 3 1.5
21 海南 2.46 0.06 0.4 2 1
22 重庆 3.9 0.3 0.6 3 2
23 四川 17.4 0.9 2.5 14 6
24 贵州 30.1 0.7 4.4 25 4
25 云南 9.6 0.1 1.5 8 3
26 西藏 - - - - -
27 陕西 10 0.4 1.6 8 3
28 甘肃 15.4 0.2 2.2 13 4
29 青海 15.25 0.05 2.2 13 2
30 宁夏 6 0.1 0.9 5 2
31 新疆 60.2 1.6 8.6 50 3
32 大连 1.5 0.1 0.2 1.2 0.3
33 宁波 1 0.1 0.1 0.8 0.2
34 青岛 2 0.2 0.3 1.5 0.2
35 新疆兵团 5.4 0.6 0.8 4 0.4
36 黑龙江农垦 5.4 0.6 0.8 4 0.4
全    国 550 20 80 45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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