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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农机推广站长王龙才一审判决获刑四年

作者:范伟义 汤晓明 本站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3日 收藏

  2010年11月19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对市农机试验推广站站长王龙才等人滥用职权、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龙才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张成华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王龙才在履行实施、审核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公务过程中,与被告人张成华等人预谋伪造相关材料,后被告人王龙才在审核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国家损失农机购置补贴共计人民币389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告人张成华参与共谋,应以滥用职权罪共犯论处。被告人王龙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5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在滥用职权的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龙才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张成华起次要作用,是从犯。被告人王龙才在涉嫌滥用职权犯罪被侦查期间,主动交代各自尚未被掌握的受贿罪犯罪事实,对受贿罪应以自首论。连云区法院遂据此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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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js.jcrb.com/
  • 正义的人
    发布于2011-09-03 16:49
    这些社会黑暗的人 出了事就找人背黑锅 被告人有看到一分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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