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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印发《2016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4日 收藏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农机发〔2016〕3号

  各市(州)农委、农机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珲春市农机局、财政局,县(市、区)农机(农业)局、财政局:

  现将《2016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实施。

  请各地按照“一乡一个”的布局认真做好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审核申报工作。并于6月13日前,由县级农机、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分别上报省农委、财政厅。

  联系人:尹华光联系电话:(0431)88906324

  附件:《2016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实施方案》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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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jl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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