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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8日 收藏

  甘农机管发〔2017〕19号

  各市(州)农机(农牧、农业)局(委):

  今年,我省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操作办法和有关要求仍按照省农农牧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制定的《甘肃省201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执行。为做好今年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2017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市县(市、区)为37个,具体是:嘉峪关市、甘谷县、白银区、平川区、靖远县、景泰县、金川区、永昌县、肃州区、玉门市、敦煌市、金塔县、瓜州县、肃北县、阿克塞县、甘州区、民乐县、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凉州区、民勤县、安定区、陇西县、武都区、宕昌县、文县、西和县、礼县、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西峰区、庆城县、宁县、临夏县、东乡县。

  二、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对报废更新政策的认识。农机报废更新是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新形势下,国家调整购机补贴强农惠农政策的结果,是农业部门实施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同时,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在地方财政支持有限的情况下,切实抓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是当前我省解决老旧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有效途径。各市(州)要加强领导,强化对实施县(市、区)的监督指导,帮助解决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各实施县(市、区)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优先补贴工作要求,力求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新增的试点县(市、区)以及尚未确定农机回收单位的,要根据规定的条件在辖区内确定1家农机回收单位从事回收拆解业务,保证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顺利开展。试点县(市、区)要加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监督农机回收单位按规定回收、拆解、销毁旧机,严查伪造报废证明、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和成效,做好执行进度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各市(州)要抓紧组织试点县(市、区)开展工作,并于12月20日前,将试点实施情况工作总结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送省农机局监管办,同时将电子文档《2017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发至gsnjglc@163.com。

  附件:2017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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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gsnj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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