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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系统“三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本站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9日 收藏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服务中心),有关农机生产(经销)企业: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19〕6号)要求,青岛市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申请程序的基础上,增加补贴机具二维码和物联网监管程序,进行“三合一”试点,现就做好试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时间和机具范围

  1.试点时间:2020年5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试点机具范围:凡2020年5月1日以后出厂,并纳入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青饲料收获机、轮式拖拉机、履带拖拉机等5个补贴品目机具,须符合我市“三合一”试点相关要求。

  二、试点内容

  (一)安装应用机具二维码、物联网系统。启用青岛市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应用管理平台,开展二维码管理辅助系统、物联网终端作业轨迹监管系统应用试点。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应当积极与青岛市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应用管理平台技术支持单位对接,保证试点工作正常开展。

  1、农机产销企业登录二维码管理辅助系统(见附件1),按系统说明及要求完成试点机具二维码生成。二维码标牌打印尺寸不小于20mm×20mm,且能够正常扫描读取信息,安装在试点机具醒目位置,使用金属材质铆接永久性固定。二维码标牌可读取信息须包括产销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编号、标定功率、工作行数、喂入量和割幅等相关信息。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对机具二维码准确性负责,确保“一机一码”,即一台试点补贴机具对应****身份二维码,方便查询、核实补贴机具信息。不能正常读取二维码信息的产品,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产销企业承担责任。

  2、农机产销企业登录物联网终端作业轨迹监管设备绑定系统(见附件2、3),按系统说明及要求完成物联网设备添加,且与试点机具实现绑定。农机产销企业自农机产品生产日期起,物联网设备可读取信息的期限不少于3年。物联网设备须达到必要的硬件标准,能够产生必要的数据信息,并按照相应的数据对接协议将机具的原始运行数据上传到“青岛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中,因数据信息无法传输到监管平台,由此引发的纠纷和相关责任由农机产销企业承担。

  (二)开展“手机APP”升级及定位设备应用。购机者购买机具后,依照各区(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办理相关补贴手续。在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中进行人脸识别,扫描机具二维码读取该机具的相关信息,按其要求上传相关图片、照片,完成本人信息与所购机具信息的绑定。“三合一”试点类机具,购机者需积极配合试点工作,保证物联网作业轨迹监管定位设备运作正常。严禁设备人为损坏、拆除,损坏、拆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行为人承担。

  (三)加强物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及后期监管工作。各区(市)农机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物联网监管平台,加强对补贴机具的跟踪和数据收集。通过分析补贴机具物联网数据信息,掌握机具的运行(作业)情况,对补贴机具实施有效监管。鼓励购机户利用物联网设备,积极开展社会化服务。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三合一”试点工作,是一项便民服务、机具监管的重要措施,各区(市)农机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流程,明晰岗位职责,有序推进手机APP“三合一”试点工作。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政策实施和风险防控能力。

  (二)明确责任。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拟定“三合一”试点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对在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判,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各区(市)农机主管部门承担试点组织实施责任,负责对试点中关键环节的监督,对购机者购机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形式审核和抽查核验,并对结果负责。农机产销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履行承诺,并对自愿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一切行为承担主体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手机APP、物联网平台和二维码生成平台中的数据信息安全,由软件系统技术服务方负责。

  (三)强化监管。各区(市)农机主管部门要及时对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各项数据进行分析,加强对短期大批量、短期单户多台套、长时间无轨迹等情况的监管预警,要加强对试点中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生产企业未按通知要求执行的,视同履行承诺事项不到位,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赵文阁、周海鹏,联系电话:0532-66999641、81709528

  技术支持单位:金色大田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110247163

  附件下载:1.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

  2.农机购置补贴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北斗(BDS/GPS)

  农机定位终端数据传输协议

  3.农机购置补贴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北斗(BDS|GPS)

  农机定位终端硬件说明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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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qingdao.xxgkz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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