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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洛阳福格森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博马-2604型轮式拖拉机有关违规问题处理决定的通知

作者:新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本站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4日 收藏

新农机函〔2020〕66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产销企业: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安排部署,我厅对洛阳福格森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博马-2604型轮式拖拉机补贴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核实,认定今年我区部分补贴受益户购置的洛阳福格森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博马-2604型轮式拖拉机轮胎数量和轮距等参数与鉴定报告不一致,属销售的补贴产品配置与检验报告主参数配置不符的较重违规行为。

  根据原农业部、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研究,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自即日起,取消洛阳福格森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博马-2604型轮式拖拉机在自治区范围内的补贴资格。

  二、自即日起,暂停阿克苏市九州海天农机有限公司和库车县天宏远业农机销售部等两家经销企业在自治区范围内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资格,暂停期为6个月。暂停期满后,企业应在6个月内主动提出书面恢复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行放弃补贴资格。

  三、因违反政策规定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产销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关于洛阳福格森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博马2604型轮式拖拉机有关违规问题处理决定的通知.pdf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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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xjnj.gov.cn/
  • 李振疆
    发布于2020-12-29 00:38
    应该加大对国产车的补贴力  --来自农机通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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