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伟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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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启动农机青年培育机制收藏

 
为在天津市农机系统营造科技创新的文化氛围,搭建农机化创新平台,培养一批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表彰奖励在农机化科技创新中做出突出成就的青年科技人才,特制定《天津市农机化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农机化青年科技创新奖管理办法》
 
 
 
 
 
天津市农机化创新基金
管 理 办 法
 
    第一条  天津市农机化创新基金的设立
天津市农机化创新基金是由天津市农业机械局党委2006年12月研究决定设立的。市农机局每年从经费预算中划拨5万元,用于组织一批具有市场前景的农机化科技培育项目和调研项目,旨在搭建农机化创新平台,有计划地增加科技项目储备,培养一批农机化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第二条  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范围
市农机局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从事农机化科研、推广、检测及管理工作,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农机青年工作者,均可申报农机化创新基金项目。
第三条  创新基金项目的受理及评审
每年一月份受理本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
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初审后,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上报市农机局。
市农机局科教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聘请行业内专家,组成天津市农机化创新基金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创新基金项目的评审。评审委员会提出的评审结果,经局长办公会批准后立项并公布。
第四条  创新基金项目的验收
创新基金项目实施期为一年。项目实施到期,由市农机局组织专家对本年度内立项的创新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通过验收的项目,颁发结题验收证书,同时可申报天津市农机化青年科技创新奖。对不能如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取消项目承担人继续申报相关项目的资格,并予以通报。
    天津市农机化青年科技创新奖
管  理  办  法
 
第一条  天津市农机化青年科技创新奖的设立
天津市农机化青年科技创新奖是由天津市农业机械局(以下简称市农机局)批准设立的一项局级科技进步奖,是面向全市农机青年工作者的奖项。该奖旨在造就一批农机化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表彰奖励在农机化科技创新中做出突出成就的青年科技人才;激励广大青年工作者为实现现代农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第二条  青年科技创新奖的评选范围
青年科技创新奖的授予范围为:在农机化科技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工作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第三条  青年科技创新奖的评选标准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并在业务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农机化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二)在农机化技术推广方面取得较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三)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第四条  青年科技创新奖的推荐
各区县局、局属各单位负责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初审后,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上报市农机局。
第五条  青年科技创新奖的评审机构及评审
青年科技创新奖的评选工作设立专家评审组。
(一)专家评审组由行业内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负责青年科技创新奖的初评和复评工作。
(二)青年科技创新奖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科教处负责,组织制定《天津市农机化青年科技创新奖管理办法》,受理推荐、组织评审、颁奖及其它工作。
第六条  青年科技创新奖的审批和公示
青年科技创新奖专家评审组对进入复评的人选进行投票表决。复评结果报局长办公会审批,经公示后予以确定。
第七条  评选年限及名额
青年科技创新奖每两年评选一届。每届获奖人数为6~10人。
第八条  青年科技创新奖的奖励方式
对获奖者授予荣誉证书,进行表彰奖励,并将获奖有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发表于 @ 2007年02月15日 15:38:0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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